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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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第二批次)(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项目业主):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会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3、项目名称: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第二批次)

4、项目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

5、项目概况:为有效规范管理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坐落于梅洲乡梅南村的11块林地进行公开招标,11块林地总面积共120.77亩,标号按顺序编为“林地六~林地十六”。各林地的标号、位置、面积和四至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人不得对标的状况和面积有异议。

林地号 原持有者 林地亩数
林地六 吴瑞文 8.49
林地七 吴秀娟 37.70
林地八 吴锡强 12.19
林地九 吴平辉 2.15
林地十 吴茂辉 10.22
林地十一 吴茂辉 15.39
林地十二 吴义德 5.29
林地十三 吴木平 12.74
林地十四 吴海福 5.64
林地十五 翁玉生 5.23
林地十六 吴瑞文 5.73

6、承包期限:租期 10年 (以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为准)

7、土地性质:林地

8、项目最低控制价:本项目最低控制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元整每亩每年(¥65元/亩/年)。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9、租金支付方式:五年一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为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的村民。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中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的办法确定中选人,一是本次投标设定招标人控制低价,凡是稍后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三是第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收取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多块林地,最多11块林地。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5 日至2025年 01 月 08 日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人可以选择林地六~林地十六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01 月 03 日17:30时,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部(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每块林地人民币*仟元整(小写:¥5000元/林地),以现金形式提交,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在2025年 01 月 09 日上午10:00时之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手印,封面上须写明投标人名称)。未中选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5000元的 (略) 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和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暂不给予检验,开标结束后,若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现场查验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交的数额,视为无效投标,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09上午10:00时;

签到时间:于2025年01 月09日上午9:00时开始签到。

开标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部会议室。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报名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

七、其他事项

1、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 (略) 评估“林地六~林地十六”地面上的作物。评估资产如下:

林地号 原持有者 林地亩数 作物评估(元)
林地六 吴瑞文 8.49 *.00
林地七 吴秀娟 37.70 *.00
林地八 吴锡强 12.19 *.00
林地九 吴平辉 2.15 6425.00
林地十 吴茂辉 10.22 *.00
林地十一 吴茂辉 15.39 *.00
林地十二 吴义德 5.29 *.00
林地十三 吴木平 12.74 *.00
林地十四 吴海福 5.64 *.00
林地十五 翁玉生 5.23 *.00
林地十六 吴瑞文 5.73 *.00

注:中标者中标以后需通过村委会一次性付清原承包者林地上的作物(根据资产评估价)。

2、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中标者和招租人双方无条件执行,按中标者实际使用年限清算承包款。土地补偿费归招租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中标者所有。

3、如因中标者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周边非承包旱地或农田的,按照地上农作物的具体情况,中标者负责适当的补偿费。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中标者无关。

4、租期满后中标者在租地范围内所投设备及种植物等招租人不负责索赔,租期满后10日内中标者完全撤离,逾期所有设备及种植物归招租人所有。

5、租赁期间内若遇政府征地,中标者必须随时配合招租人与政府征地工作,租金按被征用土地面积扣除。

6、租赁期间中标者若未按照合约约定时间如期交付租金,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

7、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8、租赁期间,招租人和中标者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9、以上条款中标者须严格遵守实行,租赁期间一旦违反其中条款,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同时已交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不给予退还中标者。

、发布公告的地址及媒介

(略) 诏安县 (略) (http://**)、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公告栏、梅南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联系方式:

项目招租人: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竞价代理机构:福建 (略)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

具体事项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项目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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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第二批次)(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项目业主):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会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3、项目名称: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第二批次)

4、项目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

5、项目概况:为有效规范管理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坐落于梅洲乡梅南村的11块林地进行公开招标,11块林地总面积共120.77亩,标号按顺序编为“林地六~林地十六”。各林地的标号、位置、面积和四至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人不得对标的状况和面积有异议。

林地号 原持有者 林地亩数
林地六 吴瑞文 8.49
林地七 吴秀娟 37.70
林地八 吴锡强 12.19
林地九 吴平辉 2.15
林地十 吴茂辉 10.22
林地十一 吴茂辉 15.39
林地十二 吴义德 5.29
林地十三 吴木平 12.74
林地十四 吴海福 5.64
林地十五 翁玉生 5.23
林地十六 吴瑞文 5.73

6、承包期限:租期 10年 (以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为准)

7、土地性质:林地

8、项目最低控制价:本项目最低控制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元整每亩每年(¥65元/亩/年)。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9、租金支付方式:五年一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为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的村民。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中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的办法确定中选人,一是本次投标设定招标人控制低价,凡是稍后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三是第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收取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该资源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多块林地,最多11块林地。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5 日至2025年 01 月 08 日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人可以选择林地六~林地十六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01 月 03 日17:30时,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部(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每块林地人民币*仟元整(小写:¥5000元/林地),以现金形式提交,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在2025年 01 月 09 日上午10:00时之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手印,封面上须写明投标人名称)。未中选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5000元的 (略) 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和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暂不给予检验,开标结束后,若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现场查验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交的数额,视为无效投标,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09上午10:00时;

签到时间:于2025年01 月09日上午9:00时开始签到。

开标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部会议室。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报名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

七、其他事项

1、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 (略) 评估“林地六~林地十六”地面上的作物。评估资产如下:

林地号 原持有者 林地亩数 作物评估(元)
林地六 吴瑞文 8.49 *.00
林地七 吴秀娟 37.70 *.00
林地八 吴锡强 12.19 *.00
林地九 吴平辉 2.15 6425.00
林地十 吴茂辉 10.22 *.00
林地十一 吴茂辉 15.39 *.00
林地十二 吴义德 5.29 *.00
林地十三 吴木平 12.74 *.00
林地十四 吴海福 5.64 *.00
林地十五 翁玉生 5.23 *.00
林地十六 吴瑞文 5.73 *.00

注:中标者中标以后需通过村委会一次性付清原承包者林地上的作物(根据资产评估价)。

2、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中标者和招租人双方无条件执行,按中标者实际使用年限清算承包款。土地补偿费归招租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中标者所有。

3、如因中标者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周边非承包旱地或农田的,按照地上农作物的具体情况,中标者负责适当的补偿费。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中标者无关。

4、租期满后中标者在租地范围内所投设备及种植物等招租人不负责索赔,租期满后10日内中标者完全撤离,逾期所有设备及种植物归招租人所有。

5、租赁期间内若遇政府征地,中标者必须随时配合招租人与政府征地工作,租金按被征用土地面积扣除。

6、租赁期间中标者若未按照合约约定时间如期交付租金,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

7、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8、租赁期间,招租人和中标者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9、以上条款中标者须严格遵守实行,租赁期间一旦违反其中条款,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同时已交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不给予退还中标者。

、发布公告的地址及媒介

(略) 诏安县 (略) (http://**)、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公告栏、梅南村小微权力监督群。

、联系方式:

项目招租人:诏安县梅洲乡梅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竞价代理机构:福建 (略)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

具体事项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项目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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