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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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本拍卖项目“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招 (略) 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拍卖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凡有意向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均可报名竞买租赁。

一、项目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拍卖共有1宗储备土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土地名称为 (略) 公安厅周 (略) 改造项目收储土地,土地位置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租赁用途为临时停车场,租赁底价39.#元/年,租赁保证金14.#元,租赁期限1年。

土地详情:宗地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现状为场地内通电,土地平整未硬化,四至界址砌护砖围墙。

三、拍卖要求:

1.竞买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1)仔细阅读《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并接受公告的全部条款;(2)仔细阅读附件《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建设用地)》(样本),并接受该协议全部条款。

2.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了解临时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就出租土地的相关情况向招租人咨询,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参与拍卖竞价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临时租赁项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竞买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企业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竞价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略) 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拍卖公示截止时间5日内,页 (略)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2.自然人需提供: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3.以往参与过招租人承租项目,未按时履约缴纳各种费用或有不服从监督管理等不良记录的无报名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租)或分包(租)。

五、竞买须知:

1.竞买人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临时租赁土地用途及现状。

2. (略) 建设、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协议无法履行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招租人有权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3.如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按租赁费用标准向租赁人无息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全部或部分租赁土地面积租金,不对租赁人的任何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经招租人及相关部门批准自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场地整修、水、电改造等)和间接损失进行补偿或赔偿。

4.该临时租赁项目用地时前期投入原则上不得大于拍卖底价,临时停车场建设内容须经招租人审核同意,租赁到期后竞买人自行拆除地面所有附着物,土地现状交还招租人。

5.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需自行办理临时停车场登记备案手续。

六、拍卖报名

1.凡有资格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月 (略) 土地储备中心303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915号);报名成功后,自行在“ (略) 国有建 (略) (略) (略) ”注册用户、完善资料、实名认证、绑定CA等,查看土地租赁信息,按时参与拍卖;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的竞买人,竞价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联系人:刘瑞雪
电话:0951-#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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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拍卖项目“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招 (略) 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拍卖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凡有意向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均可报名竞买租赁。

一、项目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拍卖共有1宗储备土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土地名称为 (略) 公安厅周 (略) 改造项目收储土地,土地位置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租赁用途为临时停车场,租赁底价39.#元/年,租赁保证金14.#元,租赁期限1年。

土地详情:宗地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现状为场地内通电,土地平整未硬化,四至界址砌护砖围墙。

三、拍卖要求:

1.竞买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1)仔细阅读《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并接受公告的全部条款;(2)仔细阅读附件《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建设用地)》(样本),并接受该协议全部条款。

2.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了解临时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就出租土地的相关情况向招租人咨询,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参与拍卖竞价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临时租赁项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竞买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企业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竞价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略) 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拍卖公示截止时间5日内,页 (略)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2.自然人需提供: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3.以往参与过招租人承租项目,未按时履约缴纳各种费用或有不服从监督管理等不良记录的无报名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租)或分包(租)。

五、竞买须知:

1.竞买人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临时租赁土地用途及现状。

2. (略) 建设、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协议无法履行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招租人有权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3.如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按租赁费用标准向租赁人无息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全部或部分租赁土地面积租金,不对租赁人的任何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经招租人及相关部门批准自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场地整修、水、电改造等)和间接损失进行补偿或赔偿。

4.该临时租赁项目用地时前期投入原则上不得大于拍卖底价,临时停车场建设内容须经招租人审核同意,租赁到期后竞买人自行拆除地面所有附着物,土地现状交还招租人。

5.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需自行办理临时停车场登记备案手续。

六、拍卖报名

1.凡有资格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月 (略) 土地储备中心303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915号);报名成功后,自行在“ (略) 国有建 (略) (略) (略) ”注册用户、完善资料、实名认证、绑定CA等,查看土地租赁信息,按时参与拍卖;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的竞买人,竞价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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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5

本拍卖项目“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招 (略) 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拍卖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凡有意向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均可报名竞买租赁。

一、项目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拍卖共有1宗储备土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土地名称为 (略) 公安厅周 (略) 改造项目收储土地,土地位置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租赁用途为临时停车场,租赁底价39.#元/年,租赁保证金14.#元,租赁期限1年。

土地详情:宗地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现状为场地内通电,土地平整未硬化,四至界址砌护砖围墙。

三、拍卖要求:

1.竞买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1)仔细阅读《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并接受公告的全部条款;(2)仔细阅读附件《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建设用地)》(样本),并接受该协议全部条款。

2.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了解临时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就出租土地的相关情况向招租人咨询,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参与拍卖竞价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临时租赁项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竞买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企业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竞价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略) 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拍卖公示截止时间5日内,页 (略)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2.自然人需提供: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3.以往参与过招租人承租项目,未按时履约缴纳各种费用或有不服从监督管理等不良记录的无报名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租)或分包(租)。

五、竞买须知:

1.竞买人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临时租赁土地用途及现状。

2. (略) 建设、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协议无法履行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招租人有权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3.如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按租赁费用标准向租赁人无息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全部或部分租赁土地面积租金,不对租赁人的任何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经招租人及相关部门批准自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场地整修、水、电改造等)和间接损失进行补偿或赔偿。

4.该临时租赁项目用地时前期投入原则上不得大于拍卖底价,临时停车场建设内容须经招租人审核同意,租赁到期后竞买人自行拆除地面所有附着物,土地现状交还招租人。

5.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需自行办理临时停车场登记备案手续。

六、拍卖报名

1.凡有资格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月 (略) 土地储备中心303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915号);报名成功后,自行在“ (略) 国有建 (略) (略) (略) ”注册用户、完善资料、实名认证、绑定CA等,查看土地租赁信息,按时参与拍卖;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的竞买人,竞价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联系人:刘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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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略) 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拍卖共有1宗储备土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土地名称为 (略) 公安厅周 (略) 改造项目收储土地,土地位置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租赁用途为临时停车场,租赁底价39.#元/年,租赁保证金14.#元,租赁期限1年。

土地详情:宗地位 (略) (略) 南侧,东至进宁南街、西至利民街、南至宗睦巷、北 (略) ,土地面积#平方米(合30亩),现状为场地内通电,土地平整未硬化,四至界址砌护砖围墙。

三、拍卖要求:

1.竞买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1)仔细阅读《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年第一批第一包储备土地临时租赁项目拍卖公告》,并接受公告的全部条款;(2)仔细阅读附件《土地临时租赁协议(建设用地)》(样本),并接受该协议全部条款。

2.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了解临时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就出租土地的相关情况向招租人咨询,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参与拍卖竞价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临时租赁项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竞买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1.企业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竞价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 (略) 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拍卖公示截止时间5日内,页 (略)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2.自然人需提供: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3.以往参与过招租人承租项目,未按时履约缴纳各种费用或有不服从监督管理等不良记录的无报名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租)或分包(租)。

五、竞买须知:

1.竞买人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临时租赁土地用途及现状。

2. (略) 建设、政策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协议无法履行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招租人有权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3.如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临时租赁土地,按租赁费用标准向租赁人无息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全部或部分租赁土地面积租金,不对租赁人的任何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经招租人及相关部门批准自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场地整修、水、电改造等)和间接损失进行补偿或赔偿。

4.该临时租赁项目用地时前期投入原则上不得大于拍卖底价,临时停车场建设内容须经招租人审核同意,租赁到期后竞买人自行拆除地面所有附着物,土地现状交还招租人。

5.竞买人拍卖成功后需自行办理临时停车场登记备案手续。

六、拍卖报名

1.凡有资格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月 (略) 土地储备中心303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915号);报名成功后,自行在“ (略) 国有建 (略) (略) (略) ”注册用户、完善资料、实名认证、绑定CA等,查看土地租赁信息,按时参与拍卖;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的竞买人,竞价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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