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水务局关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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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水务局关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依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办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 (略) 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30日。

附件:蓝 (略)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表

联系电话:029-*(蓝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蓝田县县门街6号 邮编:*

蓝 (略)

2024年12月20日

蓝 (略)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表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报备申请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报备时间

1

龙泉花园项目(二期)

(略)

西安海汇嘉宇工程

(略)

无(报告表不开展监测)

蓝田县三里镇

2024.11.8

2

年产*吨乳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陕西 (略)

西安 (略)

西安 (略)

蓝田县洩湖镇

2024.11.26

3

蓝田县灾后重建玉山 (略) (一期)建设项目

西安 (略)

陕西泛海 (略)

陕西 (略)

蓝田县玉山镇

2024.12.2









依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办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 (略) 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30日。

附件:蓝 (略)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表

联系电话:029-*(蓝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蓝田县县门街6号 邮编:*

蓝 (略)

2024年12月20日

蓝 (略)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表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报备申请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

报备时间

1

龙泉花园项目(二期)

(略)

西安海汇嘉宇工程

(略)

无(报告表不开展监测)

蓝田县三里镇

2024.11.8

2

年产*吨乳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陕西 (略)

西安 (略)

西安 (略)

蓝田县洩湖镇

2024.11.26

3

蓝田县灾后重建玉山 (略) (一期)建设项目

西安 (略)

陕西泛海 (略)

陕西 (略)

蓝田县玉山镇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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