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08地块局部08-01调整用地性质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08地块局部08-01调整用地性质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08-01)调整用地性质事项
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潮阳建设用地公示[2024]069号
根据《关于请求调整《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用地性质的函》、《汕头 (略) 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191令)及《汕头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82令)等有关规定,我局将《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08-01)调整用地性质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08-01)。
二、06-03、08-01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拟调整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
三、调整范围面积:14.3公顷。
四、规划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3.5;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筑限高:≤50米。
5、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的类型,经区 (略) 管理 (略) 工信部门确认,容积率可按照不小于1.0(容积率≥1.0)控制。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 (略) 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附图:《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08-01)调整用地性质示意图示意图.jpg
《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08-01)调整用地性质事项
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潮阳建设用地公示[2024]069号
根据《关于请求调整《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用地性质的函》、《汕头 (略) 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191令)及《汕头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82令)等有关规定,我局将《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08-01)调整用地性质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略) 金浦街道梅花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06-03、 (略) 部(08-01)。
二、06-03、08-01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拟调整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
三、调整范围面积:14.3公顷。
四、规划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3.5;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筑限高:≤50米。
5、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的类型,经区 (略) 管理 (略) 工信部门确认,容积率可按照不小于1.0(容积率≥1.0)控制。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 (略) 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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