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山镇“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镇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塔山镇“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镇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塔山镇“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
信息核对更新和全镇乡村建设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 (略) 《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塔山镇“十三五”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
以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信息表为基础, (略) 区要求增减指标,形成“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基础信息明细表,各村组织力量入户核对,按要求填写表格。具体为:保留信息系统表的序号、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姓名、证件号码、人数、与户主关系、健康状况、劳动技能等10个指标及数据,新增就业情况、是否为新认定低收入人口、家庭成员增减情况、是否享受义务教育帮促政策、是否享受基本医疗帮促政策、是否为危房户、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等7个指标(附件1),并以此表组织村组干部入户进行信息核对更新。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
1. 采集范围:全镇30个涉农行政村。
2. 采集内容:一是采集全镇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附件2)。二是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附件3)。
二、工作安排
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于10月中旬启动,其中,“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于11月底结束,乡村建设信息采集2023年2月中旬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中下旬
10月下旬,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按照工作方案,村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及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1. 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取值时点为9月30日,各村将镇提供的2021年度贫困户EXCEL信息表入户核对和更新。数据采集过程中,如发现因病因灾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另报1户1页的简况,含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及完成时限。此项工作于11月18日前完成。
2. 乡村建设行动采集指标取值时点为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此项工作于12月28日前完成。
(三)信息报送和数据录入阶段:2022年11月下旬至2023年2月上旬
1. 信息报送:11月18日前,各 (略) 内原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明细表电子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乡镇清单》报送镇乡村振兴办。
2. 数据录入:11月初,根据国家和省 (略) 统一部署的系统开放时段,组织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严禁在本地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后再导入全国信息系统中。乡村建设信息录入工作于2023年2月8日前完成。
(四)数据质量分析和问题数据整改阶段:2022年12月上旬至2023年2月下旬
12月上旬,市、区 (略) 将对“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数据进行汇总分析。2023年2月上旬,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督导各村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核查,进行问题整改。
2023年2月28日24时,国家 (略) 将统一关闭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的具体举措,是扎实稳妥开展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村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实事求是,过细开展工作,确保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数据核对、更新、录入、审核的各个关键环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3年1月初,镇振兴办将对各村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录入工作进行调度和督导,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等问题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录入工作有序进行。各村要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有序组织入户采集和填报信息,并加强审核校对,要结合常态化监测和日常走访,进村入户,逐项核对更新和采集相关信息。
三是注重统筹推进。各村要做好工作统筹,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有效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工作负担。要通过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掌握“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当前情况和乡村建设行动进展情况,更加精准有效地巩固拓展好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塔山镇“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
信息核对更新和全镇乡村建设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 (略) 《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塔山镇“十三五”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
以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信息表为基础, (略) 区要求增减指标,形成“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基础信息明细表,各村组织力量入户核对,按要求填写表格。具体为:保留信息系统表的序号、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姓名、证件号码、人数、与户主关系、健康状况、劳动技能等10个指标及数据,新增就业情况、是否为新认定低收入人口、家庭成员增减情况、是否享受义务教育帮促政策、是否享受基本医疗帮促政策、是否为危房户、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等7个指标(附件1),并以此表组织村组干部入户进行信息核对更新。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
1. 采集范围:全镇30个涉农行政村。
2. 采集内容:一是采集全镇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附件2)。二是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附件3)。
二、工作安排
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于10月中旬启动,其中,“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于11月底结束,乡村建设信息采集2023年2月中旬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中下旬
10月下旬,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按照工作方案,村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及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1. 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取值时点为9月30日,各村将镇提供的2021年度贫困户EXCEL信息表入户核对和更新。数据采集过程中,如发现因病因灾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另报1户1页的简况,含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及完成时限。此项工作于11月18日前完成。
2. 乡村建设行动采集指标取值时点为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此项工作于12月28日前完成。
(三)信息报送和数据录入阶段:2022年11月下旬至2023年2月上旬
1. 信息报送:11月18日前,各 (略) 内原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明细表电子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乡镇清单》报送镇乡村振兴办。
2. 数据录入:11月初,根据国家和省 (略) 统一部署的系统开放时段,组织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严禁在本地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后再导入全国信息系统中。乡村建设信息录入工作于2023年2月8日前完成。
(四)数据质量分析和问题数据整改阶段:2022年12月上旬至2023年2月下旬
12月上旬,市、区 (略) 将对“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数据进行汇总分析。2023年2月上旬,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督导各村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核查,进行问题整改。
2023年2月28日24时,国家 (略) 将统一关闭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的具体举措,是扎实稳妥开展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村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实事求是,过细开展工作,确保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数据核对、更新、录入、审核的各个关键环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3年1月初,镇振兴办将对各村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录入工作进行调度和督导,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等问题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录入工作有序进行。各村要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有序组织入户采集和填报信息,并加强审核校对,要结合常态化监测和日常走访,进村入户,逐项核对更新和采集相关信息。
三是注重统筹推进。各村要做好工作统筹,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有效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工作负担。要通过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掌握“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当前情况和乡村建设行动进展情况,更加精准有效地巩固拓展好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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