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天台祥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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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天台祥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4]7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 (略) 拟对浙江天台 (略) 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 (略) 。

一、项目名称: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平桥镇数字经济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浙江天台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 (略)

五、项目概况:实施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6311.#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DW001/

生活污水

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最终进入平 (略) 理厂 (略) 理达标后排入始丰溪。

稳定达标排放,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 (略) 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规定标准。

声环境

噪声

Leq(A)

对高噪声设备如振动试验台、厂 (略) 、钻床、冲床等设置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 (略) 置,厂内暂存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 (略) 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 (略) 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 (略)

信息发布日:2024年12月25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4]79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 (略) 拟对浙江天台 (略) 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 (略) 。

一、项目名称: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平桥镇数字经济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浙江天台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 (略)

五、项目概况:实施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6311.#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DW001/

生活污水

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最终进入平 (略) 理厂 (略) 理达标后排入始丰溪。

稳定达标排放,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 (略) 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规定标准。

声环境

噪声

Leq(A)

对高噪声设备如振动试验台、厂 (略) 、钻床、冲床等设置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降低设备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 (略) 置,厂内暂存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 (略) 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 (略) 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 (略)

信息发布日: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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