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 (略) (略) 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略) 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王秉华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清港镇下湫村 | 用 地 | 2736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清港镇下湫村, (略) 全海覆膜砂 (略) 清港镇下湫村的现有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侧10 m处的下湫村。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项目抛光粉尘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 (略) 理,抛砂及喷砂粉尘通过自带除 (略) 理, (略) 理后由同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机加工金属粉尘、破碎粉尘、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抛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内收集后全部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干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纳管, (略) 干 (略) (略) 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 25 日 ~ 2025年1月 2 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关 (略) (略) 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略) 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王秉华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清港镇下湫村 | 用 地 | 2736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吨阀门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清港镇下湫村, (略) 全海覆膜砂 (略) 清港镇下湫村的现有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侧10 m处的下湫村。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项目抛光粉尘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 (略) 理,抛砂及喷砂粉尘通过自带除 (略) 理, (略) 理后由同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机加工金属粉尘、破碎粉尘、焊接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抛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厂内收集后全部委托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干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纳管, (略) 干 (略) (略) 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 25 日 ~ 2025年1月 2 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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