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溪镇金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工程主要为改建金 (略) 理厂和新建管道。新建管道穿 (略) 水域,分别为石子涧溪、东河浜、晓墅港(3处)、务前沟溪、乌山溪、禹步桥溪、西苕溪(3处)、龙口溪、水塘(3处)、昆铜港、底下湾溪、溪龙溪、新庄村溪,工程建设后没有填埋、覆压、穿越水域及使水域面积减少的行为,管道敷设不占用水域面积及容积,仅金 (略) (略) 占用石子涧溪管理范围1021m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 (略)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12.17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安 (略)
2024年12月2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工程主要为改建金 (略) 理厂和新建管道。新建管道穿 (略) 水域,分别为石子涧溪、东河浜、晓墅港(3处)、务前沟溪、乌山溪、禹步桥溪、西苕溪(3处)、龙口溪、水塘(3处)、昆铜港、底下湾溪、溪龙溪、新庄村溪,工程建设后没有填埋、覆压、穿越水域及使水域面积减少的行为,管道敷设不占用水域面积及容积,仅金 (略) (略) 占用石子涧溪管理范围1021m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 (略)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12.17 梅溪镇金 (略) 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安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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