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河头镇镇村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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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河头镇镇村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河头镇镇村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河府函〔2024〕5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构建河头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乡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意遂溪县河头镇镇村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遂溪县河头镇。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854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0.*元、预备费500.*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四、项目由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河头镇镇村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河府函〔2024〕5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构建河头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乡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意遂溪县河头镇镇村三产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遂溪县河头镇。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854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0.*元、预备费500.*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解决。
  四、项目由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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