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 (略)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前身为加圣(广东) (略) , (略) 桃源镇中心村民委员会长江工业园I座,原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批复(江鹤环审[2021]100号),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现企业拟将生产线整体 (略) 桃 (略) 7号B座, (略) 占地面积为3456㎡,建筑面积为3456㎡,产能保持不变,仍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混料、脱水、研磨、灌装等。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附件:
相关稿件:
根据广东 (略) 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5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 (略)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前身为加圣(广东) (略) , (略) 桃源镇中心村民委员会长江工业园I座,原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批复(江鹤环审[2021]100号),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现企业拟将生产线整体 (略) 桃 (略) 7号B座, (略) 占地面积为3456㎡,建筑面积为3456㎡,产能保持不变,仍年产颜料色膏854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混料、脱水、研磨、灌装等。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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