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立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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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立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关于王立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王立志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 (略) 11号楼,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0)第(略)号,地号;53-35-4-11-77;土地分摊面积:17.6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34年05月14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王立志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立志

2024年12月25日

关于王立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王立志因保管不善,将 (略) 渤海街 (略) 11号楼,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0)第(略)号,地号;53-35-4-11-77;土地分摊面积:17.6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34年05月14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王立志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立志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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