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迁扩建项 (略) (略) 白蕉镇新沙 (略) (略) 3号5栋101、201、301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年产纸箱800t。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本色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略) (略) 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迁扩建项 (略) (略) 白蕉镇新沙 (略) (略) 3号5栋101、201、301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年产纸箱800t。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本色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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