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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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略) (略) :

所报的《关 (略) 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初设概算审批的请示》(渝水资源渝大水司〔2024〕39号)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附件收悉。结合湖南筑龙 (略) 审核并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茅里堡水厂工程。

二、项目代码:2111-(略)-04-01-(略)。

三、项目法人: (略) (略) 。

四、建设性质:迁建。

五、建设地址: (略) (略) 。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建设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略)m3/d,按7.(略)m3/d校核,建筑面积7899.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臭氧接触池暨配水井(臭氧投加设备暂不实施)、清水池、二级泵房及吸水井等,主要建筑物化验室及中控室建筑面积1775.66平方米。清水管线工程包括新建茅里堡水厂至清明桥水厂接管点、茅里堡水厂至龙棠大道等,管道管径(略),管道总长约7.77千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137.(略)元,预备费532.(略)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02.(略)元,铺底流动资金104.(略)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与银行贷款。

八、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 (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

附件:1. 概算汇总表

2. 概算对比表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略) (略) :

所报的《关 (略) 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初设概算审批的请示》(渝水资源渝大水司〔2024〕39号)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附件收悉。结合湖南筑龙 (略) 审核并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茅里堡水厂工程。

二、项目代码:2111-(略)-04-01-(略)。

三、项目法人: (略) (略) 。

四、建设性质:迁建。

五、建设地址: (略) (略) 。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建设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略)m3/d,按7.(略)m3/d校核,建筑面积7899.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臭氧接触池暨配水井(臭氧投加设备暂不实施)、清水池、二级泵房及吸水井等,主要建筑物化验室及中控室建筑面积1775.66平方米。清水管线工程包括新建茅里堡水厂至清明桥水厂接管点、茅里堡水厂至龙棠大道等,管道管径(略),管道总长约7.77千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137.(略)元,预备费532.(略)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02.(略)元,铺底流动资金104.(略)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与银行贷款。

八、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 (略)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

附件:1. 概算汇总表

2. 概算对比表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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