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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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为了保障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顺利落入美安科技新城二期控规C0402-3、C0404、C0405地块以及解决美安科技新城一期B0512地块消防站与B0513地块加油加气站距离不满足规范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 (略) 管委会完成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

2、公示地点: (略) (略) 站(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美安科技新城总 (略) 4号楼海口国 (略) 管委会 (略) ,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陈工、王工。

《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修改说明

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拟选址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C0402-3、C0404、C0405地块,总用地15.91公顷(约239亩)。由于控规确定的C0405地块用地性质无法满足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需求,亟需修改。美安科技新城一期消防站项目选址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2地块,用地面积0.61公顷。由于控 (略) 中B0512地块与B0513地块距离不满足《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2014)》要求的“消防站与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技术规范,亟需修改。

为保障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和消防站顺利落地,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琼自然资规【2022】3号)》的相关规定, (略) 政府请示, (略) 管委会完成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 。

修改前:

B0511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14公顷;

B0513 地块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B49),用地面积为0.49公顷,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

B0514 地块用地性质一类(二类)工业用地(M1/M2),用地面积为17.66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C0403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1.12公顷;

C0404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17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C0405 地块用地性质公用 (略) 点用地(*),用地面积为0.40公顷,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

修改后:

B0511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0.79公顷;

B0514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8.48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C0403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0.90公顷;

C0404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79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拟修 (略) 位示意图

2、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海口国 (略) 管委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图1:拟修 (略) 位示意图


附图2: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为了保障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顺利落入美安科技新城二期控规C0402-3、C0404、C0405地块以及解决美安科技新城一期B0512地块消防站与B0513地块加油加气站距离不满足规范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 (略) 管委会完成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

2、公示地点: (略) (略) 站(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美安科技新城总 (略) 4号楼海口国 (略) 管委会 (略) ,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陈工、王工。

《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修改说明

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拟选址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C0402-3、C0404、C0405地块,总用地15.91公顷(约239亩)。由于控规确定的C0405地块用地性质无法满足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需求,亟需修改。美安科技新城一期消防站项目选址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2地块,用地面积0.61公顷。由于控 (略) 中B0512地块与B0513地块距离不满足《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2014)》要求的“消防站与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技术规范,亟需修改。

为保障饮用泉水及饮料生产基地项目和消防站顺利落地,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琼自然资规【2022】3号)》的相关规定, (略) 政府请示, (略) 管委会完成了《 (略)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B0511、B0513、B0514、C0403、C0404、C04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 。

修改前:

B0511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14公顷;

B0513 地块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B49),用地面积为0.49公顷,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

B0514 地块用地性质一类(二类)工业用地(M1/M2),用地面积为17.66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C0403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1.12公顷;

C0404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17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C0405 地块用地性质公用 (略) 点用地(*),用地面积为0.40公顷,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

修改后:

B0511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0.79公顷;

B0514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8.48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C0403 地块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0.90公顷;

C0404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79公顷,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拟修 (略) 位示意图

2、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海口国 (略) 管委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图1:拟修 (略) 位示意图


附图2: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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