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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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略) (略) :

本委于2024年9月19日受理的林荣乐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非终字[2024]660号),本委于2024年11月18日已作出裁决,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支付申请人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7日工资(略)元。

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敖卓仁电话无法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 (略) 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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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本委于2024年9月19日受理的林荣乐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非终字[2024]660号),本委于2024年11月18日已作出裁决,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支付申请人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7日工资(略)元。

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敖卓仁电话无法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 (略) 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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