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北大院片区沧州市微波电子医疗器械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运河区北大院片区沧州市微波电子医疗器械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微波电子医疗器械厂,位于 (略) (略) (略) 南侧,幸福街西侧, (略) 小区北侧,嘉和 (略) 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北纬 38.*° 占地面积 3715.62㎡(合5.57亩)。
7.2污染识别通过对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合地块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地块内潜在污染因子主要为餐饮经营活动产生的氨氮影响, (略) 微波电子医疗机械厂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污染及人员活动产生的氨氮影响;
(2)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主要有大季屯窑厂,根据人员访谈情况及历史影像资料表面,大季屯窑厂停业至今已经有约20年的历史,且其主要排放源(烟囱) (略) 距离本地块约有900m,随着时间推移对本地块影响不断降低,所以可以基本考虑其对本地块产生污染的影响很小。
7.3地块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了8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背景点),并采集了23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其中铜、铅、砷、镉、汞、镍、氨氮、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该地块共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并采集了5组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进行检测分析。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地下水检测项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指标限值。
其他检测结果及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氨氮均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指标限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一类用地筛选值。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相关数据可知, (略) 地处冲洪 (略) ,地势平缓,浅层地下水开采层为第一含水组,地下水埋深较浅,该层地下水属于矿化度较高的咸水水体,土壤中矿物成分经过不断风化淋溶,造成地下水化学成分逐渐增多,形成盐分积累,导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另外通过与地块地下水对照点数据对比分析,地块内检出项目数据与参照点数据接近,因此,超标原因与地 (略) 域的地质条件有关。
经调查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对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人体直接饮用和直接接触的可能性较小,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不影响地块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略) (略) 微波电子医疗器械厂地块土壤各项指标均未超相应筛选值; (略) 域地下水背景影响,地下水常规因子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满足Ⅲ类标准的要求,石油烃(C10-C40)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一类用地限值。
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未受到地块范围内及相邻地块生产活动的影响,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场地土地利用类型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7.4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基于实际调查,遵循科学的原理,依据国 (略) 现行相关法律、规范,结合专业的判断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逻辑推论与结果分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工作的开展存在的不确定性分析总结如下:
(1)采样点的布设和坐标的导出是通过Google 地图完成的,现场采样点是通过RTK确定的,由于软件以及设备存在的误差,会导致采样点位置稍有偏差,但不影响报告结论;
(2)土壤中关注污染物在自然过程的作用下会发生迁移和转化,地块上的人为活动也会改变原有分布情况,因此,关注污染物浓度、范围随时间会有所变化。本报告中的所有数据表明的是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期间的状况。
综上所述,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基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如果之后地块状况有改变,可能会改变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分布等,进而对本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
7.5建议(1)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按照第一类用地相关标准对污染物进行筛选,本报告结论只适用于现有用地条件。
(2)本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地块开展的环境调查、采样监测和风险筛选,并形成调查结论。在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方单位应做好后期管理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地块内产生新的污染。
(3)在地块利用过程中也应注意避免对地块造成污染,并应及时进行跟踪观测。
(4)场地管理方应加强对场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向该场地内偷排偷倒、堆存垃圾等情况,以免在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后对场地造成再次污染。
(略) (略) 微波电子医疗器械厂,位于 (略) (略) (略) 南侧,幸福街西侧, (略) 小区北侧,嘉和 (略) 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北纬 38.*° 占地面积 3715.62㎡(合5.57亩)。
7.2污染识别通过对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合地块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地块内潜在污染因子主要为餐饮经营活动产生的氨氮影响, (略) 微波电子医疗机械厂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污染及人员活动产生的氨氮影响;
(2)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主要有大季屯窑厂,根据人员访谈情况及历史影像资料表面,大季屯窑厂停业至今已经有约20年的历史,且其主要排放源(烟囱) (略) 距离本地块约有900m,随着时间推移对本地块影响不断降低,所以可以基本考虑其对本地块产生污染的影响很小。
7.3地块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了8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背景点),并采集了23个土壤样品(含3个平行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其中铜、铅、砷、镉、汞、镍、氨氮、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该地块共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并采集了5组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进行检测分析。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地下水检测项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指标限值。
其他检测结果及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氨氮均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指标限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一类用地筛选值。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相关数据可知, (略) 地处冲洪 (略) ,地势平缓,浅层地下水开采层为第一含水组,地下水埋深较浅,该层地下水属于矿化度较高的咸水水体,土壤中矿物成分经过不断风化淋溶,造成地下水化学成分逐渐增多,形成盐分积累,导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另外通过与地块地下水对照点数据对比分析,地块内检出项目数据与参照点数据接近,因此,超标原因与地 (略) 域的地质条件有关。
经调查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对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人体直接饮用和直接接触的可能性较小,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不影响地块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略) (略) 微波电子医疗器械厂地块土壤各项指标均未超相应筛选值; (略) 域地下水背景影响,地下水常规因子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满足Ⅲ类标准的要求,石油烃(C10-C40)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一类用地限值。
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未受到地块范围内及相邻地块生产活动的影响,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调查场地土地利用类型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7.4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基于实际调查,遵循科学的原理,依据国 (略) 现行相关法律、规范,结合专业的判断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逻辑推论与结果分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工作的开展存在的不确定性分析总结如下:
(1)采样点的布设和坐标的导出是通过Google 地图完成的,现场采样点是通过RTK确定的,由于软件以及设备存在的误差,会导致采样点位置稍有偏差,但不影响报告结论;
(2)土壤中关注污染物在自然过程的作用下会发生迁移和转化,地块上的人为活动也会改变原有分布情况,因此,关注污染物浓度、范围随时间会有所变化。本报告中的所有数据表明的是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期间的状况。
综上所述,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基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如果之后地块状况有改变,可能会改变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分布等,进而对本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
7.5建议(1)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按照第一类用地相关标准对污染物进行筛选,本报告结论只适用于现有用地条件。
(2)本项目是基于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地块开展的环境调查、采样监测和风险筛选,并形成调查结论。在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和地块开始开发利用期间,*方单位应做好后期管理措施,避免在此期间地块内产生新的污染。
(3)在地块利用过程中也应注意避免对地块造成污染,并应及时进行跟踪观测。
(4)场地管理方应加强对场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向该场地内偷排偷倒、堆存垃圾等情况,以免在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完成后对场地造成再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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