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5日关于作出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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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5日关于作出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略)(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略)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 (略) 窗口

邮    编:(略)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中电灌西盐场30MW60MWh储能调峰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37号

2024.12.25

2

江苏 (略) 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38号

2024.12.25

3

(略) 新建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39号

2024.12.25

4

连云港蔷薇~邓庄π入瀛洲变电站11 (略) 工程(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40号

2024.12.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略)(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略)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 (略) 窗口

邮    编:(略)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中电灌西盐场30MW60MWh储能调峰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37号

2024.12.25

2

江苏 (略) 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38号

2024.12.25

3

(略) 新建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39号

2024.12.25

4

连云港蔷薇~邓庄π入瀛洲变电站11 (略) 工程(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连环辐(表)复〔2024〕40号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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