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认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认定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云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云农财〔2024〕34号)等精神,为做好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现将基地遴选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各乡镇场从事水稻、蔬菜、水果等特色主导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单位),遴选范围包含现有的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的生产基地。原则上,每个乡镇遴选基地建设主体不超过1个;两年内已获得本专项补助的实施单位不得再申请。
二、遴选条件
1.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不少于6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存在资质、征信问题。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五新示范推 (略) 于县内领先、市内先进以上水平。每年开展技术集成示范展示不少于2项。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不少于30亩)和后续示范带动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与技术支撑单位。
4.基地有健全生产档案,经营主体产品实行“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 (略) 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三、认定程序
1.申请材料。基地建设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 (略) 提交基地建设申请材料,并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核推荐。申请资料包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认定表》、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土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基地建设技术支撑协议、近年来取得有关荣誉等。
2.基地审核。经县 (略) 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后,形成基地认定评审意见, (略) 站进行公示。
3.基地批复。经公示 (略) 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县 (略) 发文批复基地认定名单及基地建设任务。
基地遴选认定材料上报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云霄县 (略) 科教股,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q.com。
联系人:石诚志 联系电话:#
附件:《云霄县2024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认定表》
云霄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云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云农财〔2024〕34号)等精神,为做好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现将基地遴选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各乡镇场从事水稻、蔬菜、水果等特色主导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单位),遴选范围包含现有的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的生产基地。原则上,每个乡镇遴选基地建设主体不超过1个;两年内已获得本专项补助的实施单位不得再申请。
二、遴选条件
1.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不少于6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存在资质、征信问题。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五新示范推 (略) 于县内领先、市内先进以上水平。每年开展技术集成示范展示不少于2项。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不少于30亩)和后续示范带动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与技术支撑单位。
4.基地有健全生产档案,经营主体产品实行“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 (略) 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三、认定程序
1.申请材料。基地建设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 (略) 提交基地建设申请材料,并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核推荐。申请资料包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认定表》、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土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基地建设技术支撑协议、近年来取得有关荣誉等。
2.基地审核。经县 (略) 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后,形成基地认定评审意见, (略) 站进行公示。
3.基地批复。经公示 (略) 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县 (略) 发文批复基地认定名单及基地建设任务。
基地遴选认定材料上报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云霄县 (略) 科教股,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q.com。
联系人:石诚志 联系电话:#
附件:《云霄县2024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认定表》
云霄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云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云农财〔2024〕34号)等精神,为做好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现将基地遴选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各乡镇场从事水稻、蔬菜、水果等特色主导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单位),遴选范围包含现有的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的生产基地。原则上,每个乡镇遴选基地建设主体不超过1个;两年内已获得本专项补助的实施单位不得再申请。
二、遴选条件
1.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不少于6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存在资质、征信问题。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五新示范推 (略) 于县内领先、市内先进以上水平。每年开展技术集成示范展示不少于2项。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不少于30亩)和后续示范带动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与技术支撑单位。
4.基地有健全生产档案,经营主体产品实行“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 (略) 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三、认定程序
1.申请材料。基地建设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 (略) 提交基地建设申请材料,并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核推荐。申请资料包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认定表》、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土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基地建设技术支撑协议、近年来取得有关荣誉等。
2.基地审核。经县 (略) 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后,形成基地认定评审意见, (略) 站进行公示。
3.基地批复。经公示 (略) 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县 (略) 发文批复基地认定名单及基地建设任务。
基地遴选认定材料上报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云霄县 (略) 科教股,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q.com。
联系人:石诚志 联系电话:#
附件:《云霄县2024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认定表》
云霄县 (略)
2024年12月23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福建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云霄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云农财〔2024〕34号)等精神,为做好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现将基地遴选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各乡镇场从事水稻、蔬菜、水果等特色主导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单位),遴选范围包含现有的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的生产基地。原则上,每个乡镇遴选基地建设主体不超过1个;两年内已获得本专项补助的实施单位不得再申请。
二、遴选条件
1.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不少于6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存在资质、征信问题。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五新示范推 (略) 于县内领先、市内先进以上水平。每年开展技术集成示范展示不少于2项。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不少于30亩)和后续示范带动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与技术支撑单位。
4.基地有健全生产档案,经营主体产品实行“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 (略) 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三、认定程序
1.申请材料。基地建设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 (略) 提交基地建设申请材料,并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审核推荐。申请资料包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认定表》、基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土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基地建设技术支撑协议、近年来取得有关荣誉等。
2.基地审核。经县 (略) 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后,形成基地认定评审意见, (略) 站进行公示。
3.基地批复。经公示 (略) 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县 (略) 发文批复基地认定名单及基地建设任务。
基地遴选认定材料上报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云霄县 (略) 科教股,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q.com。
联系人:石诚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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