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福建省源 (略) (新建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源 (略) (新建项目)位于 (略) (略) 泰新街1号,租赁“ (略) (略) ”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3062平方米,主要从事木质家具及木材工艺品的生产制造,可年产木质家具1000套、木材工艺品5000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源 (略) (新建项目)选址于 (略) (略) 泰新街1号,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可相容,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 (略) 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略) 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会改变 (略) 的环境功能属性。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 (略) 域内平衡。因此,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源 (略)
地址: (略) (略) 泰新街1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源 (略)
2024年12月26日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福建省源 (略) (新建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源 (略) (新建项目)位于 (略) (略) 泰新街1号,租赁“ (略) (略) ”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3062平方米,主要从事木质家具及木材工艺品的生产制造,可年产木质家具1000套、木材工艺品5000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源 (略) (新建项目)选址于 (略) (略) 泰新街1号,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可相容,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 (略) 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略) 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会改变 (略) 的环境功能属性。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 (略) 域内平衡。因此,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源 (略)
地址: (略) (略) 泰新街1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源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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