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一、现我单位“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于该项目2023年5月5日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全长1531m, (略) 基部分1404.6m,桥梁部分126.4m。道路段横断面为:4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11m(机动车道)+10m(中央分车隔带)+11m(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60m(红线宽度)。桥梁段横截面为:4.5m(人非机动车道)+1.5m( (略) )+0.5m(防撞栏)+11m(机动车道)+1m(中央分隔带)+11m(机动车道)+0.5m(防撞栏)+1.5m( (略) )+4.5m(人非机动车道)=36m;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
建设地点:甘 (略) 钢 (略) :起点东经98°20′21.661″,北纬39°45′23.537″;终点东经98°20′21.745″,北纬39°46′12.932″;
建设性质:新建;
规模: (略) 全长1531m, (略) 基部分1404.6m,桥梁部分126.4m。道路段横断面为:4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11m(机动车道)+10m(中央分车隔带)+11m(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60m(红线宽度)。桥梁段横截面为:4.5m(人非机动车道)+1.5m( (略) )+0.5m(防撞栏)+11m(机动车道)+1m(中央分隔带)+11m(机动车道)+0.5m(防撞栏)+1.5m( (略) )+4.5m(人非机动车道)=36m;
二、我单位“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为2024年7月开始试运行,特此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一、现我单位“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于该项目2023年5月5日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全长1531m, (略) 基部分1404.6m,桥梁部分126.4m。道路段横断面为:4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11m(机动车道)+10m(中央分车隔带)+11m(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60m(红线宽度)。桥梁段横截面为:4.5m(人非机动车道)+1.5m( (略) )+0.5m(防撞栏)+11m(机动车道)+1m(中央分隔带)+11m(机动车道)+0.5m(防撞栏)+1.5m( (略) )+4.5m(人非机动车道)=36m;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
建设地点:甘 (略) 钢 (略) :起点东经98°20′21.661″,北纬39°45′23.537″;终点东经98°20′21.745″,北纬39°46′12.932″;
建设性质:新建;
规模: (略) 全长1531m, (略) 基部分1404.6m,桥梁部分126.4m。道路段横断面为:4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11m(机动车道)+10m(中央分车隔带)+11m(机动车道)+5m(机非分隔带)+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60m(红线宽度)。桥梁段横截面为:4.5m(人非机动车道)+1.5m( (略) )+0.5m(防撞栏)+11m(机动车道)+1m(中央分隔带)+11m(机动车道)+0.5m(防撞栏)+1.5m( (略) )+4.5m(人非机动车道)=36m;
二、我单位“嘉峪关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连通工程(金港路上跨清嘉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为2024年7月开始试运行,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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