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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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表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贵州息烽 (略) (略)

地址: (略) 息烽县永靖镇坪上 (略)

法定代表人:袁文锋

授权经办人姓名:无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略) 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位于息烽县小寨坝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43′20.8″,N27°11′17.58″, (略) 划属息烽县小寨坝镇。整个项目位于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基地( (略) )内,项目周边 (略) 道路经过,东侧紧邻磷煤大道,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征占地

面积(hm2)

8.03

挖填土石方总量(m3)

(略)

区域评估

情况

(略) 名称: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 (略) )

水 (略) 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2024年8月9日,息烽县 (略) 以《息烽县 (略) 关于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 (略) )水土 (略) 域评估报告的批复》(息水字〔2024〕7号)予以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略) (略) 址:水土 (略)

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2日

公众意见 (略) 理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承诺(备案)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略) 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贵州致远 (略) )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3.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

4.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项目所在县(市、区)税务部门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略).40元。

5.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 (略) ”。

6.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

7.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9.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袁文锋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贵州息烽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



接受单位:息烽县 (略) 水土保持站

2024年12月24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 (略) 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承诺(备案)内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双面打印。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贵州息烽 (略) (略)

地址: (略) 息烽县永靖镇坪上 (略)

法定代表人:袁文锋

授权经办人姓名:无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略) 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位于息烽县小寨坝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43′20.8″,N27°11′17.58″, (略) 划属息烽县小寨坝镇。整个项目位于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基地( (略) )内,项目周边 (略) 道路经过,东侧紧邻磷煤大道,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征占地

面积(hm2)

8.03

挖填土石方总量(m3)

(略)

区域评估

情况

(略) 名称: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 (略) )

水 (略) 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2024年8月9日,息烽县 (略) 以《息烽县 (略) 关于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 (略) )水土 (略) 域评估报告的批复》(息水字〔2024〕7号)予以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略) (略) 址:水土 (略)

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2日

公众意见 (略) 理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承诺(备案)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略) 息烽县坪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贵州致远 (略) )符合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

3.依法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承诺(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

4.依法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项目所在县(市、区)税务部门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略).40元。

5.已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 (略) ”。

6.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备案)机关报备。

7.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9.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定代表人(签字):袁文锋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贵州息烽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接受承诺(备案)。



接受单位:息烽县 (略) 水土保持站

2024年12月24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 (略) 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承诺(备案)内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意见”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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