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幼儿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惠州新材料产业 (略) 幼儿园项目PTQ-BH-0307地块位于 (略) 惠东县白花镇田 (略) 北侧, (略) 东侧(中心地理坐标:114.#°E,22.#°N),地块面积为6675.15m2,合计10.0127亩。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告知书,未来拟规划作为幼儿园用地进行开发,地块现状为山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建 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72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42号令)、《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略) (略) (略) 关于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惠东环函﹝2024﹞16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于2024年12月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过程及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结合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本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具体分析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对所收集的卫星影像图等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进驻生产,亦无规模化养殖,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现场踏勘: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时,本地 (略) 于闲置状态。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 (略) 置设施,未发现有变压器及排污管道;土壤未发现有异常颜色。根据采用X-MET8000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现场快速检测的结果显示,地块表层土壤重金属检出值均较低,不存在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
(3)人员访谈:通过对地 (略) 域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地块现使用权人、地块所在村委及周边村民的访谈得知,本地块原为山林地,地块 (略) 域在2024年初征收完成后对地块进行了清表;2024年6月与南侧、东侧相邻地块一同进行平整,平整过程中无使用外来填土。地块内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及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造成污染的可能。
(4)地块周边污染源:根据现场走访,地块周边主要为村庄、山林、农田鱼塘,无工业生产企业。因此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本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略) 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可开发用于幼儿园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
惠州新材料产业 (略) 幼儿园项目PTQ-BH-0307地块位于 (略) 惠东县白花镇田 (略) 北侧, (略) 东侧(中心地理坐标:114.#°E,22.#°N),地块面积为6675.15m2,合计10.0127亩。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告知书,未来拟规划作为幼儿园用地进行开发,地块现状为山林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建 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72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42号令)、《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略) (略) (略) 关于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惠东环函﹝2024﹞16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于2024年12月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过程及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结合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本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具体分析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对所收集的卫星影像图等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进驻生产,亦无规模化养殖,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现场踏勘: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时,本地 (略) 于闲置状态。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 (略) 置设施,未发现有变压器及排污管道;土壤未发现有异常颜色。根据采用X-MET8000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现场快速检测的结果显示,地块表层土壤重金属检出值均较低,不存在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
(3)人员访谈:通过对地 (略) 域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地块现使用权人、地块所在村委及周边村民的访谈得知,本地块原为山林地,地块 (略) 域在2024年初征收完成后对地块进行了清表;2024年6月与南侧、东侧相邻地块一同进行平整,平整过程中无使用外来填土。地块内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及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造成污染的可能。
(4)地块周边污染源:根据现场走访,地块周边主要为村庄、山林、农田鱼塘,无工业生产企业。因此周边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本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略) 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可开发用于幼儿园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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