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新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墨新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来安县新安镇新城大道18-5-5号;

公示内容: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新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自本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总

联系方式:(略)

,安徽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新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墨新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来安县新安镇新城大道18-5-5号;

公示内容:安徽畅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新材料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自本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总

联系方式:(略)

,安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