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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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富蕴县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地点: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

5、项目占地及用地性质:工程总用地面积9805.89m2(14.7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耕作地,不占农田。

6、内容与规模:

新建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成品库、原料库、检验室及其设备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新建滴灌带生产线10条、年生产各种型号滴灌带3亿m,软带生产线2条,年生产各种型号软带#m,颗粒生产线2条,年生产各种颗粒5000吨。

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预热搅拌、热熔寄出、冷却定型、牵引切割、入库等。

7、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审批。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 (略) 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决定后, (略) 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根据建设 (略) 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项目建设的环境以及生态问题;根据拟 (略) 方式, (略) 的合理性;从规划、国家能源政策、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三、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或了解 (略) 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 (略) 发展;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示期限、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五、建设、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富蕴县 (略)

联系人:史伟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曜恒 (略)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mailto:*@*q.com">*@*q.com

富蕴县 (略)

2024年8月26日

,富蕴县
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滴灌带加工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富蕴县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地点: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富蕴县克孜勒希力克乡叶格孜托别村。

5、项目占地及用地性质:工程总用地面积9805.89m2(14.7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耕作地,不占农田。

6、内容与规模:

新建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成品库、原料库、检验室及其设备和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新建滴灌带生产线10条、年生产各种型号滴灌带3亿m,软带生产线2条,年生产各种型号软带#m,颗粒生产线2条,年生产各种颗粒5000吨。

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预热搅拌、热熔寄出、冷却定型、牵引切割、入库等。

7、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审批。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 (略) 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决定后, (略) 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根据建设 (略) 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项目建设的环境以及生态问题;根据拟 (略) 方式, (略) 的合理性;从规划、国家能源政策、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三、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或了解 (略) 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 (略) 发展;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示期限、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五、建设、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富蕴县 (略)

联系人:史伟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曜恒 (略)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mailto:*@*q.com">*@*q.com

富蕴县 (略)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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