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旦场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旦场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批后公告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旦场 (略) 理厂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共涉及12个项目,分别为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旦场 (略) 理厂、观珠镇沙垌文化广场、林头镇大 (略) 理厂、岭门镇海坡村公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罗坑镇鹅凰小镇乡村振兴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罗坑镇窝仔小学搬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茂名海镇堡乡 (略) 、 (略) 、曙光农场留用地、小良变电站、登步大道项目。该《方案》 (略) (略) 批准(编号:*),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略) (略) “百千万工程”中的关于民生、产业、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0.9420公顷, (略) (略) 旦场镇、观珠镇、林头镇、岭门镇、罗坑镇、七迳镇、沙院镇、水东街道和小良镇,涉及现状农用地10.3555公顷,建设用地0.5849公顷,未利用地0.0016公顷。本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不属 (略) 和 (略) 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其中旦场 (略) 理厂、林头镇大 (略) 理厂、登步大道、小良变电站项目符合《城镇开发 (略) 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岭门镇海坡村公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略) 、罗坑镇窝仔小学搬迁项目符合第2种情形;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项目符合第3种情形;罗坑镇鹅凰小镇乡村振兴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茂名海镇堡乡 (略) 、曙光农场留用地项目符合第5种情形;观珠镇沙垌广场项目符合第6种情形。
二、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 (略) 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9420公顷。
三、落实地块土地 (略) 部图
见附图。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略) (略)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五、公告方式
(略) (略) (略) 站公告, (略) (略) (略) 、旦场镇、观珠镇、林头镇、岭门镇、罗坑镇、七迳镇、沙院镇、小良镇人民政府和水东街 (略) 张贴公告。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6日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旦场 (略) 理厂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共涉及12个项目,分别为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旦场 (略) 理厂、观珠镇沙垌文化广场、林头镇大 (略) 理厂、岭门镇海坡村公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罗坑镇鹅凰小镇乡村振兴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罗坑镇窝仔小学搬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茂名海镇堡乡 (略) 、 (略) 、曙光农场留用地、小良变电站、登步大道项目。该《方案》 (略) (略) 批准(编号:*),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略) (略) “百千万工程”中的关于民生、产业、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略)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使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0.9420公顷, (略) (略) 旦场镇、观珠镇、林头镇、岭门镇、罗坑镇、七迳镇、沙院镇、水东街道和小良镇,涉及现状农用地10.3555公顷,建设用地0.5849公顷,未利用地0.0016公顷。本次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管控要求,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项目、不属 (略) 和 (略) 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其中旦场 (略) 理厂、林头镇大 (略) 理厂、登步大道、小良变电站项目符合《城镇开发 (略) 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岭门镇海坡村公共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略) 、罗坑镇窝仔小学搬迁项目符合第2种情形;旦场镇大伞岭加油站项目符合第3种情形;罗坑镇鹅凰小镇乡村振兴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茂名海镇堡乡 (略) 、曙光农场留用地项目符合第5种情形;观珠镇沙垌广场项目符合第6种情形。
二、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 (略) 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 (略) 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0.9420公顷。
三、落实地块土地 (略) 部图
见附图。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 (略) (略)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五、公告方式
(略) (略) (略) 站公告, (略) (略) (略) 、旦场镇、观珠镇、林头镇、岭门镇、罗坑镇、七迳镇、沙院镇、小良镇人民政府和水东街 (略) 张贴公告。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