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 shjj/2024-# | 发布机构 | (略) (略) | ||
公开目录 | 环评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
名 称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文 种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 传真:0914-#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四楼环评与生态管理股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柞环批复〔2024〕25号关于秦巴山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5号 | 2024年12月23日 | |
2 | 柞环批复〔2024〕26号关于柞水县老林山泉饮用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6号 | 2024年12月23日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 传真:0914-#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四楼环评与生态管理股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柞环批复〔2024〕25号关于秦巴山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5号 | 2024年12月23日 | |
2 | 柞环批复〔2024〕26号关于柞水县老林山泉饮用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6号 | 2024年12月23日 |
索 引 号 | shjj/2024-# | 发布机构 | (略) (略) | ||
公开目录 | 环评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
名 称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文 种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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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柞环批复〔2024〕25号关于秦巴山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5号 | 2024年12月23日 | |
2 | 柞环批复〔2024〕26号关于柞水县老林山泉饮用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6号 | 2024年12月23日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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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柞环批复〔2024〕25号关于秦巴山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5号 | 2024年12月23日 | |
2 | 柞环批复〔2024〕26号关于柞水县老林山泉饮用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24〕26号 | 2024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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