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4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水泥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略) 煎茶铺镇南庄头村,112国道南侧 | (略) (略) | 中蓝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略)元建设水泥建筑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扩建(土地面积6717平方米,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购置原料仓、球磨机、矿粉输送带、提升机、成品仓、水泥搅拌机、筒仓、搅拌机、料仓、输送带、包装线、制砖生产线、制瓦生产线、模具、切断机、折弯机、滚焊机、振动器、天然气热风炉等设备共计35台(套)。 建设规模:年产水泥砖瓦(略)m3、水泥管(略)米。 | 营运期: (1)废气: ①立磨工序及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1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执行《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 ②立磨生产线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2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③原料仓、矿粉成品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1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④水泥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2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⑤半成品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2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⑥半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⑦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集中焊烟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⑧厂界(原材料和成品运输,沙子、石子卸料、上料及储存,输送、研磨、水泥搅拌、搅拌工序,未收集的废气):料仓密闭并设有喷淋系统,车辆出入口设置卷帘门,石子、沙子卸料及上料时喷洒抑尘;粉状物料车辆运输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其他物料和成品车辆运输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cm。车斗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厂 (略) 采取地面硬化,车辆限速行驶; (略) ,车辆在 (略) 前需进行清洗,防 (略) ;输送带、球磨机、水泥搅拌机、搅拌机工作时全封闭,无废气产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内设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②生产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门窗、厂房屏蔽等措施。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表1中4类标准(昼间噪声值≤70dB(A)),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检验工序产生的废砖瓦,裁切工序产生的钢筋边角料,集中焊烟净化器收集的金属除尘灰,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②危险废物: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置。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水泥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略) 煎茶铺镇南庄头村,112国道南侧 | (略) (略) | 中蓝 (略) |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投资(略)元建设水泥建筑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扩建(土地面积6717平方米,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购置原料仓、球磨机、矿粉输送带、提升机、成品仓、水泥搅拌机、筒仓、搅拌机、料仓、输送带、包装线、制砖生产线、制瓦生产线、模具、切断机、折弯机、滚焊机、振动器、天然气热风炉等设备共计35台(套)。 建设规模:年产水泥砖瓦(略)m3、水泥管(略)米。 | 营运期: (1)废气: ①立磨工序及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通过1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执行《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 ②立磨生产线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2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③原料仓、矿粉成品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1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④水泥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2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⑤半成品筒仓物料输送储存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通过2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⑥半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⑦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集中焊烟 (略) 理后,经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⑧厂界(原材料和成品运输,沙子、石子卸料、上料及储存,输送、研磨、水泥搅拌、搅拌工序,未收集的废气):料仓密闭并设有喷淋系统,车辆出入口设置卷帘门,石子、沙子卸料及上料时喷洒抑尘;粉状物料车辆运输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其他物料和成品车辆运输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cm。车斗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厂 (略) 采取地面硬化,车辆限速行驶; (略) ,车辆在 (略) 前需进行清洗,防 (略) ;输送带、球磨机、水泥搅拌机、搅拌机工作时全封闭,无废气产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①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内设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②生产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门窗、厂房屏蔽等措施。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表1中4类标准(昼间噪声值≤70dB(A)),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检验工序产生的废砖瓦,裁切工序产生的钢筋边角料,集中焊烟净化器收集的金属除尘灰,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②危险废物: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置。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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