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码头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码头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 (略) (略) (略) (略) 码头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略) 码头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略) 码头改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林辉 | |||||||
环评机构 | 杭州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 | 投 资 | 1680.(略)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沙门镇大长兰山东南角 | 用 海 | (略)m2 | |||||||
项目概况 | 将原码头改扩建成1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同时满足2000吨级平板驳靠泊,并配套新建设一座49m×20~27.2m的平板驳接岸设施。设计通过能力为139.(略)t/a。 项目代码2307-(略)-04-01-(略)。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周边情况:最近居民点为北侧2.3km的灵门村,距离最近 (略) 在西侧1. (略) 。 本项目营运期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 (略) 置,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装卸粉尘、船舶废气、车辆废气。 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 固废:船舶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含有抹布、沉淀池沉渣、维护性疏浚疏浚物。 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船舶运行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项目环评报告中相应内容。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 2025年1月6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
关 (略) (略) (略) (略) 码头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略) 码头改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略) 码头改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林辉 | |||||||
环评机构 | 杭州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 | 扩 | √ | 投 资 | 1680.(略)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沙门镇大长兰山东南角 | 用 海 | (略)m2 | |||||||
项目概况 | 将原码头改扩建成1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同时满足2000吨级平板驳靠泊,并配套新建设一座49m×20~27.2m的平板驳接岸设施。设计通过能力为139.(略)t/a。 项目代码2307-(略)-04-01-(略)。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周边情况:最近居民点为北侧2.3km的灵门村,距离最近 (略) 在西侧1. (略) 。 本项目营运期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 (略) 置,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装卸粉尘、船舶废气、车辆废气。 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 固废:船舶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含有抹布、沉淀池沉渣、维护性疏浚疏浚物。 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船舶运行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项目环评报告中相应内容。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 2025年1月6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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