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波路前程路-芳华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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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波路前程路-芳华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略)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4〕1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 (略) (略) 政配套, (略) 环境,原则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 (略) , (略) ,道路全长约0.26公里,规划红线宽20米, (略) 支路等级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以及前期 (略) 政管线、绿化搬迁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 (略) 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 (略) 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 (略) 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 (略) 、 (略) 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 (略) ,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 (略) 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略) (略) 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4〕1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 (略) (略) 政配套, (略) 环境,原则 (略) ( (略) - (略) )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 (略) , (略) ,道路全长约0.26公里,规划红线宽20米, (略) 支路等级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以及前期 (略) 政管线、绿化搬迁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 (略) 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排水专项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 (略) 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 (略) 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 (略) 、 (略) 的衔接。在排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 (略) ,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 (略) 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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