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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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2日在贵州盘北经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盘北经 (略) 工 (略) 理厂项目

(2)建设地点:盘 (略) 鸡场坪镇

(3)建设内容:规 (略) 理规模为1.#m3/d,分期进行建设,一期规模2000m3/d。剩余规模 (略) 实施进度和企业入驻情况进行分期建设。同时配 (略) 及尾水排放管道。本次环评仅对一期进行评价。 (略) 理达标后,部分外排,其余回用。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 (略) 理恶臭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略) 理厂达标废水外排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类泵、搅拌机及风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的影响;剩余污泥、废膜、格栅渣及生活垃圾 (略) 置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旱地的农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 (略) 绿化。

运营期:①废气: (略) 理站恶臭经收集后经除 (略) 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 (略) 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部分达标外排。③对于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设危废暂存间1座,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略) 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州 (略)

联 系 人:王渊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 (略)

九、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盘州 (略)

2024年12月2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2日在贵州盘北经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盘北经 (略) 工 (略) 理厂项目

(2)建设地点:盘 (略) 鸡场坪镇

(3)建设内容:规 (略) 理规模为1.#m3/d,分期进行建设,一期规模2000m3/d。剩余规模 (略) 实施进度和企业入驻情况进行分期建设。同时配 (略) 及尾水排放管道。本次环评仅对一期进行评价。 (略) 理达标后,部分外排,其余回用。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 (略) 理恶臭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略) 理厂达标废水外排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类泵、搅拌机及风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的影响;剩余污泥、废膜、格栅渣及生活垃圾 (略) 置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旱地的农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 (略) 绿化。

运营期:①废气: (略) 理站恶臭经收集后经除 (略) 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 (略) 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部分达标外排。③对于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设危废暂存间1座,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略) 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州 (略)

联 系 人:王渊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 (略)

九、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盘州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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