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场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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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场地调查

项目名称: (略) 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期间: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曹工 (略)

(略) 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 (略) 御景园商住一期建设项目东侧、 (略) 西侧、江南小镇 (略) 北侧,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略).08m2,该地块原有用途包括其他草地、住宅用地等

2024年6月, (略) (略) 出具了《 (略) (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转变为商住混合用地,由新疆如 (略) (略) 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因此,新疆如 (略) 委托新疆华泽水保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阿勒泰市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场地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场地环境调查的内容与程序见图2.4-1所示。各阶段主要工作方法和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收集场地历史、生产现状及与场地污染有关的资料,查阅有关文献,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 (略) 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初步划定可能 (略) 域。

第二阶段,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对重点关注地块进行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分析,采用结合本场地特征的土壤筛选值对土壤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做出进一步的污染确定。如果第二阶段采样分析结果证明场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本次评价的要求,则场地环境评价工作在第二阶段结束。

第三阶段,如果在第二阶段发现场地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需要对场 (略) 土壤或地下水进行加密布点采样,经过风险评价,划定污染治理范围,根据需要进行修复土壤的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浓度,从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多方案比选,提出未来的修复建议方案。

本次调查为初步调查工作,主要以第一阶段调查评估内容为主。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不涉及工业生产历史,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主要为民房及空地,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 (略) ,阿勒泰

项目名称: (略) 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期间: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曹工 (略)

(略) 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 (略) 御景园商住一期建设项目东侧、 (略) 西侧、江南小镇 (略) 北侧,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略).08m2,该地块原有用途包括其他草地、住宅用地等

2024年6月, (略) (略) 出具了《 (略) (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转变为商住混合用地,由新疆如 (略) (略) 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因此,新疆如 (略) 委托新疆华泽水保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阿勒泰市御景园商住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场地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场地环境调查的内容与程序见图2.4-1所示。各阶段主要工作方法和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收集场地历史、生产现状及与场地污染有关的资料,查阅有关文献,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 (略) 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初步划定可能 (略) 域。

第二阶段,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对重点关注地块进行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分析,采用结合本场地特征的土壤筛选值对土壤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做出进一步的污染确定。如果第二阶段采样分析结果证明场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本次评价的要求,则场地环境评价工作在第二阶段结束。

第三阶段,如果在第二阶段发现场地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污染,需要对场 (略) 土壤或地下水进行加密布点采样,经过风险评价,划定污染治理范围,根据需要进行修复土壤的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浓度,从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多方案比选,提出未来的修复建议方案。

本次调查为初步调查工作,主要以第一阶段调查评估内容为主。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不涉及工业生产历史,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主要为民房及空地,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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