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五华220千伏琴江站至110千伏桂田站第二回线路工程核准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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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五华220千伏琴江站至110千伏桂田站第二回线路工程核准前公示

事项名称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五华220千伏琴江站至110千伏桂田站第二回线路工程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五华县 (略)

建设年限

7个月

总投资

3129.*元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一)变电工程1.220千伏琴江站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2.110千伏桂田站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110千伏分段间隔1个、110千伏母线设备间隔1个,更换110千伏母线2跨、10千伏电容器组1组,移建110千伏母线设备间隔1个、10千伏电容器组2组。(二)线路工程自220千伏琴江站至110千伏桂田站,新 (略) 长约16.12千米,其中新建双 (略) 单边挂线长约1×3.14千米,新建双 (略) 长约2×2.12千米,新建单 (略) 长约1×8.57千米,利用原江桂 (略) 增挂导线长约1×0.17千米。拆除原110千伏 (略) 长度约1×2.12千米。

(三)建设配套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审批部门

(略) 发 (略)

联系电话

0753-*

电子邮件

*@*ttp://**

邮件编码

*

邮政地址

(略) (略) 彬芳大道南161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12-26至2024-12-30。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 (略) 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 (略) 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略)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略) 发 (略)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事项名称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五华220千伏琴江站至110千伏桂田站第二回线路工程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五华县 (略)

建设年限

7个月

总投资

3129.*元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一)变电工程1.220千伏琴江站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2.110千伏桂田站本期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110千伏分段间隔1个、110千伏母线设备间隔1个,更换110千伏母线2跨、10千伏电容器组1组,移建110千伏母线设备间隔1个、10千伏电容器组2组。(二)线路工程自220千伏琴江站至110千伏桂田站,新 (略) 长约16.12千米,其中新建双 (略) 单边挂线长约1×3.14千米,新建双 (略) 长约2×2.12千米,新建单 (略) 长约1×8.57千米,利用原江桂 (略) 增挂导线长约1×0.17千米。拆除原110千伏 (略) 长度约1×2.12千米。

(三)建设配套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审批部门

(略) 发 (略)

联系电话

0753-*

电子邮件

*@*ttp://**

邮件编码

*

邮政地址

(略) (略) 彬芳大道南161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12-26至2024-12-30。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 (略) 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 (略) 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略)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略) 发 (略)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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