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停车库项目太和镇和龙村龙陂一巷与龙陂街交叉口地块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停车库项目太和镇和龙村龙陂一巷与龙陂街交叉口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
*XG*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4〕15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2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太和镇和龙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建设位置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1 |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4〕1556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XG* | |
日期 | 2024-12-26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太和镇和龙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停车库项目(太和镇和龙村龙陂一巷与龙陂街交叉口地块) | |
综合受理号 | by** | |
建设位置 | 太和镇和龙村龙陂一巷与龙陂街交叉口地块 | |
建设规模 | 建筑物1栋,地上6层,建筑高度20.56米,基底面积626.3平方米,建筑面积3722.42平方米,用地面积881.72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建筑方案设计图1份。 二、附件: (略)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2024)放23B239)。 附注:1.本项目用地为交通场站用地,本证根据《关于出具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9270号)核发。2.建设工程应按《 (略)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放线测量记录册》((2024)放23B239)核定的位置、建筑间距和有关要求建设。3.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规定,如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阶段发现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建筑设计方 (略) 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调整。4.本证仅作为规划管理行政审批意见,如涉及教育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树木保护、交通管理等专业问题,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5.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并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6.建设单位应依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7.建设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如因不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进行建设而造成不能通过规划条件核实的,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8.项目代码:2406-*-2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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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4〕15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2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太和镇和龙经济联合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建设位置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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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4〕1556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XG* | |
日期 | 2024-12-26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太和镇和龙经济联合社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停车库项目(太和镇和龙村龙陂一巷与龙陂街交叉口地块) | |
综合受理号 | by** | |
建设位置 | 太和镇和龙村龙陂一巷与龙陂街交叉口地块 | |
建设规模 | 建筑物1栋,地上6层,建筑高度20.56米,基底面积626.3平方米,建筑面积3722.42平方米,用地面积881.72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建筑方案设计图1份。 二、附件: (略)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2024)放23B239)。 附注:1.本项目用地为交通场站用地,本证根据《关于出具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9270号)核发。2.建设工程应按《 (略)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放线测量记录册》((2024)放23B239)核定的位置、建筑间距和有关要求建设。3.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规定,如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阶段发现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建筑设计方 (略) 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调整。4.本证仅作为规划管理行政审批意见,如涉及教育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树木保护、交通管理等专业问题,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5.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并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6.建设单位应依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7.建设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如因不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进行建设而造成不能通过规划条件核实的,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8.项目代码:2406-*-2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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