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镇公益性菜市场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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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镇公益性菜市场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39号),建设价平质优、服务便捷、种类齐全的便民购物场所,兼具应急保障和生活物资储备功能,切实发挥稳价惠民作用。结合实际,现就宁东 (略) 场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资格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机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略) 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略) 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二、比选内容

1.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方式选 (略) 场经营管理者。 (略) 场经营管 (略) 场内部 (略) 场摊位、店铺等运营管理及出租。

2. (略) 场经营管理者不得擅自歇业或者终止经营。确需歇业或者终止经营的, (略) 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宁东镇人民政府和场内经营者,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宁东镇人民政府另行确定新 (略) 场经营管理者。

3. (略) 场采取租赁方式,租金根据《宁夏回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确定后,在租赁协议中约定。

4. (略) 场经营管理者要充分发 (略) 场应急保障和生活物资储备作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优惠幅度做好价格管控。充分体现公益性,确保稳价格惠民生。

5. (略) 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未有效发挥应急保障和生活物资储备作用,市场经营管理者无条件退场。

6. (略) 场经营管理者依法 (略) 、 (略)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视频监控、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

三、程序安排

1.各参选机构依据公告要求,联系第三方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

2.各参选机构于比选通知公布后按规定和要求提交申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宁东镇人民政府会同第三方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选中选人。

4.公布比选结果。比选结束后,在宁东基地 (略) 公示比选结果,公示期5天。中选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时间安排

(一)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

3.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二)提交申请文件

1.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蓝泰广场三楼,逾期送达、未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称: (略) 宁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宁东镇马跑泉村

联系方式:马艳0951-#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秦宏 (略)

地址: (略) (略) 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104室

联系方式:杨瑶##


宁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为深入贯彻《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39号),建设价平质优、服务便捷、种类齐全的便民购物场所,兼具应急保障和生活物资储备功能,切实发挥稳价惠民作用。结合实际,现就宁东 (略) 场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资格比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机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略) 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略) 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二、比选内容

1.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方式选 (略) 场经营管理者。 (略) 场经营管 (略) 场内部 (略) 场摊位、店铺等运营管理及出租。

2. (略) 场经营管理者不得擅自歇业或者终止经营。确需歇业或者终止经营的, (略) 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宁东镇人民政府和场内经营者,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宁东镇人民政府另行确定新 (略) 场经营管理者。

3. (略) 场采取租赁方式,租金根据《宁夏回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确定后,在租赁协议中约定。

4. (略) 场经营管理者要充分发 (略) 场应急保障和生活物资储备作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优惠幅度做好价格管控。充分体现公益性,确保稳价格惠民生。

5. (略) 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未有效发挥应急保障和生活物资储备作用,市场经营管理者无条件退场。

6. (略) 场经营管理者依法 (略) 、 (略)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视频监控、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

三、程序安排

1.各参选机构依据公告要求,联系第三方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

2.各参选机构于比选通知公布后按规定和要求提交申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宁东镇人民政府会同第三方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选中选人。

4.公布比选结果。比选结束后,在宁东基地 (略) 公示比选结果,公示期5天。中选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时间安排

(一)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

3.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二)提交申请文件

1.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蓝泰广场三楼,逾期送达、未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称: (略) 宁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宁东镇马跑泉村

联系方式:马艳0951-#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秦宏 (略)

地址: (略) (略) 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104室

联系方式:杨瑶##


宁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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