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916-*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法规宣教科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陕西汇锋 (略) 数码配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高寨子街道办宁强高新技术产 (略)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宁强高新技术产 (略) ,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取消生产手机充电器,变压器生产规模由原批复的*个/年增加至*个/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160m2,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检验室、办公室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包含原材料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成品入 (略) 、办公用房;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电、给水、排水、供暖与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 陕西拓维 (略)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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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陕西汇锋 (略) 数码配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高寨子街道办宁强高新技术产 (略)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宁强高新技术产 (略) ,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取消生产手机充电器,变压器生产规模由原批复的*个/年增加至*个/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160m2,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检验室、办公室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包含原材料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成品入 (略) 、办公用房;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电、给水、排水、供暖与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 陕西拓维 (略)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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