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
《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罗源 (略) 罗 (略) 关于印发 (略) 级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540.#元安排方案等3笔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罗环保(〔2024〕47号)、县政府《县十八届政府党组会议和2024年第28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28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提升大获溪流域水质,保障水生态平衡,推进生态修复,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村、上杭村、小获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对大获溪生态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截流沟5公里、生态拦污坝3座、生态挡墙45米,河道清淤3公里,清淤量#立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建设资金申请 (略) 级环保生态流域补偿资金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工程发包方案:请按照《罗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十条措施》(罗政综〔2023〕111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发包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镇已出具《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2024年12月11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 (略)
2024年12月19日
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
《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罗源 (略) 罗 (略) 关于印发 (略) 级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540.#元安排方案等3笔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罗环保(〔2024〕47号)、县政府《县十八届政府党组会议和2024年第28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28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提升大获溪流域水质,保障水生态平衡,推进生态修复,经研究,原则同意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村、上杭村、小获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对大获溪生态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截流沟5公里、生态拦污坝3座、生态挡墙45米,河道清淤3公里,清淤量#立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建设资金申请 (略) 级环保生态流域补偿资金及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工程发包方案:请按照《罗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十条措施》(罗政综〔2023〕111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发包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镇已出具《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罗源县松山镇大获溪水质提升(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2024年12月11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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