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申请审批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县委乡村振兴办《关于调整罗源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项目清单的通知》(罗委振兴办〔2024〕31号)、县政府《县十八届政府党组会议和2024年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19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改善迹头村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项目代码:2412-#-04-01-#)。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新建水产品便民服务站580平方米,改建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室及附属设施共355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单位起15 (略) 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2024年12月5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 (略)
2024年12月19日
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民委员会:
你村《关于申请审批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县委乡村振兴办《关于调整罗源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项目清单的通知》(罗委振兴办〔2024〕31号)、县政府《县十八届政府党组会议和2024年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19号)及相关附件悉。为改善迹头村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项目代码:2412-#-04-01-#)。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新建水产品便民服务站580平方米,改建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室及附属设施共355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建设资金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单位起15 (略) 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迹头村水产品便民服务站及渔民渔业生产设施堆放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2024年12月5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村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 (略)
2024年12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