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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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有待加强。武汉作为“ (略) ”,现有水面总 (略) 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是全国 (略) , (略) 农村经济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每年鱼类产品达*吨以上, (略) 现有精养鱼池*余亩,部分于湖泊周边,仅涨渡湖周边精养鱼池就达*亩。2021年以来, (略) 虽累计对6.*亩精养鱼池实施了治理,但在秋冬季捕捞期间,仍有大 (略) 理的养殖尾水经附近沟渠进入周边湖泊,影响湖泊水质。

二、整改目标

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取得实效,2024年改造和治理面积*亩以上。

三、整改措施

1.摸清养殖底数。组织指导 (略) 摸清规模集中连片池塘养殖现状、尾水治理和排放情况等,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2.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 (略) 财政资金支持,2024年争取资金*元以上,督促 (略) 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

3.开展水质监测。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对养殖池塘特别是重点湖泊周边养殖池塘的水质监测力度。

4.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2024年组织指导 (略) 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6次,增强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5.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水产养殖“三区”划定要求,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严禁将不达标养殖尾水直排入湖。

四、整改情况

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措施、时限等,简要阐述督察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摸清养殖底数。 (略) (略)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迅速行动,组织人员(街道), (略) 内规模集中连片池塘养殖现状、尾水治理和排放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其进行动态管理。经摸底调查,经摸底调查,我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池塘养殖5.*亩、192个主体;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池塘养殖4.*亩、99个主体;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池塘养殖2.*亩、26个主体。

2.争取政策支持。2024年,我区积极争 (略) 财政资金支持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共计*元,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任务6530亩。印发《 (略) 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略) (略) 级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区 (略) 督促指导各养殖主体做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已完成治理面积6874亩(8个养殖主体)。

3.开展水质监测。我区 (略) (略) 水产所、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加大对养殖池塘特别是重点湖泊梁子湖和斧头湖周边养殖池塘的水质监测力度今年共监测75个养殖主体,共监测水样1007个(其中梁子湖周边725个点位,斧头湖周边282个点位)。

4.强化宣传培训。我区组织相关媒体深入宣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2024年组织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8次,培训养殖业主300余人次,推广成熟适用的尾水治理模式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进一步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5.强化执法监管。我区严格落实水产养殖“三区”划定要求,强化水产养殖 (略) 、限 (略) 和禁 (略) 的管理,积极推进养殖尾水排放,区农业农村部 (略) 环保、水务执法人员组建梁子湖水质提升专项执法专班,围绕重点湖泊周边渔业养殖、畜禽养殖、入湖港渠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略) 域、重点对象累计开展专项检查 22 天次,检查点位126个次,累计发现问题 22个,会同街道进行现场整改,问题都得到及 (略) 置。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

一、反馈问题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有待加强。武汉作为“ (略) ”,现有水面总 (略) 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是全国 (略) , (略) 农村经济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每年鱼类产品达*吨以上, (略) 现有精养鱼池*余亩,部分于湖泊周边,仅涨渡湖周边精养鱼池就达*亩。2021年以来, (略) 虽累计对6.*亩精养鱼池实施了治理,但在秋冬季捕捞期间,仍有大 (略) 理的养殖尾水经附近沟渠进入周边湖泊,影响湖泊水质。

二、整改目标

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取得实效,2024年改造和治理面积*亩以上。

三、整改措施

1.摸清养殖底数。组织指导 (略) 摸清规模集中连片池塘养殖现状、尾水治理和排放情况等,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2.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 (略) 财政资金支持,2024年争取资金*元以上,督促 (略) 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

3.开展水质监测。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对养殖池塘特别是重点湖泊周边养殖池塘的水质监测力度。

4.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2024年组织指导 (略) 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6次,增强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5.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水产养殖“三区”划定要求,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严禁将不达标养殖尾水直排入湖。

四、整改情况

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措施、时限等,简要阐述督察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摸清养殖底数。 (略) (略)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迅速行动,组织人员(街道), (略) 内规模集中连片池塘养殖现状、尾水治理和排放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其进行动态管理。经摸底调查,经摸底调查,我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池塘养殖5.*亩、192个主体;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池塘养殖4.*亩、99个主体;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池塘养殖2.*亩、26个主体。

2.争取政策支持。2024年,我区积极争 (略) 财政资金支持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共计*元,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任务6530亩。印发《 (略) 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略) (略) 级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区 (略) 督促指导各养殖主体做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已完成治理面积6874亩(8个养殖主体)。

3.开展水质监测。我区 (略) (略) 水产所、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加大对养殖池塘特别是重点湖泊梁子湖和斧头湖周边养殖池塘的水质监测力度今年共监测75个养殖主体,共监测水样1007个(其中梁子湖周边725个点位,斧头湖周边282个点位)。

4.强化宣传培训。我区组织相关媒体深入宣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2024年组织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8次,培训养殖业主300余人次,推广成熟适用的尾水治理模式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进一步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5.强化执法监管。我区严格落实水产养殖“三区”划定要求,强化水产养殖 (略) 、限 (略) 和禁 (略) 的管理,积极推进养殖尾水排放,区农业农村部 (略) 环保、水务执法人员组建梁子湖水质提升专项执法专班,围绕重点湖泊周边渔业养殖、畜禽养殖、入湖港渠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略) 域、重点对象累计开展专项检查 22 天次,检查点位126个次,累计发现问题 22个,会同街道进行现场整改,问题都得到及 (略) 置。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0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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