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豫环文〔2024〕61号) (略)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宛环文〔2024〕4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再上新的台阶, (略) (略) (略) 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7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邮箱:xyhbstg126.com
地址:新野县产 (略) C408室土壤股
邮编:#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征求意见稿)》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豫环文〔2024〕61号) (略)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宛环文〔2024〕4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再上新的台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全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如下,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
进一步强化正常运行的集中式农村生 (略) 理设施管理。全面开展设施排查,摸清底数,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加强管护;完 (略) 收集,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稳定 (略) 理模式: (略) 的村庄,就地就近纳入城 (略) 处理,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重点采用三格化粪池,“小三格+大三格” (略) 理技术,资源化利用;规范设施运维管理。要加快落实《河南省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公众参与”的治理体系,确保改造后的设施“建得好、转得开、见实效”,确保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强化环境监督管理。逐步构建以运维单位自行监测为主体、部门监督性监测为主导、社会第三方监测为补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测体系。持续推进对20吨以上的集中 (略) 理设施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三)持续做好未正常运行集中式农村生 (略) 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
要持续加大对现有未正常运行的集中式农 (略) 理设施的排查整改,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查明不正常运行的原因:对有改造价值的设施,要因站施策整治提升,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提升成效;对于污水收集率偏低的设施,要完 (略) 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 (略) 日常管理,及时疏通管道,提升污水收集率;对于污水量 (略) 理能力不匹配、出水不达标、设备老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优 (略) 理系统,通过调整参数、改造工艺、维修更换设备等措施,确保设施常态化正常运行;对于年久失修、设施老化、建设年代久远,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确实没有运行必要的设施,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未出现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的情况下,鼓励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或根据实际需要将设施(如 (略) 理设施)移 (略) 域合理利用。
四、工作职责划分
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的政策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我县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1.由县政府统筹我县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 (略) 为运维主管部门,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村级组织、农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鼓励以县 (略) 域为单元, (略) 场主体为主具体负责城乡生 (略) 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略) 负责全 (略) 理设施的规划工作、乡镇政府驻 (略) 理设施的运维工作。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推进机制。
3. (略) 监督指导农村厕所粪污及大小三格分散 (略) 理设施的运维。
4. (略) 健全完善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
5. (略) 合理保障农村生 (略) 理设施用地。
6.发改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农村生 (略) 理收费机制、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
7. (略) (略) 负责全县污 (略) 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8.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政府驻地设施和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工作,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运维工作。
9.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巡查、检查、监督等工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组织村(居)民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管护,引导督促新建农房污水有 (略) 理。 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劝阻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或危及设施安全的行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村(居)民应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不影响公共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参与监督公共收集系统 (略) 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有效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杰牵头、市 (略) (略) 负责,成 (略) 、 (略) 、 (略) 、 (略) 、各乡镇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且顺利完成。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运维资金。要逐步加大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利用好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上级项目资金等融资渠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采用集中式设施治理污水的村庄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逐步构建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保
障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将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县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五星”支部评选等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环委办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问题交办。对工作进展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确保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健康运行、提质增效。
附件:关于成立新野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关于成立新野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污水
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再上新的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新野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工作机构
组长: 刘 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张 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骆应会 市 (略) (略) 长
卢俊武 (略) 长
齐全伟 (略) 局长
王满星 (略) 长
何 新 发改委主任
陈 阳 (略) 局长
十五个乡镇乡镇长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维机制、强化日常督导,全面提升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底,在全县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 (略) 理设施有效覆盖的前提下,生 (略) 理能力明显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略) 目标要求,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三、工作职责
1.工作专班统筹我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 (略) 为运维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村级组织、农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 (略) 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乡镇政府驻 (略) 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尽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推进机制。
3. (略) 监督指导农村厕所粪污及大小三格分散 (略) 理设施的运维。
4. (略) 健全完善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
5. (略) 合理保障农村生 (略) 理设施用地。
6.发改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农村生 (略) 理收费机制、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
7. (略) (略) 负责全县农村污 (略) 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8.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政府驻地设施和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工作,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运维工作。
9.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巡查、检查、监督等工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组织村(居)民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管护,引导督促新建农房污水有 (略) 理。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劝阻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或危及设施安全的行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村(居)民应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不影响公共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参与监督公共收集系统 (略) 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谋划,积极推进、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且顺利完成。
二是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县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专班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问题交办。对工作进展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确保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健康运行、提质增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豫环文〔2024〕61号) (略)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宛环文〔2024〕4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再上新的台阶, (略) (略) (略) 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7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 (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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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野县产 (略) C408室土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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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征求意见稿)》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豫环文〔2024〕61号) (略) (略)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宛环文〔2024〕4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再上新的台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全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如下,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
进一步强化正常运行的集中式农村生 (略) 理设施管理。全面开展设施排查,摸清底数,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加强管护;完 (略) 收集,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稳定 (略) 理模式: (略) 的村庄,就地就近纳入城 (略) 处理,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重点采用三格化粪池,“小三格+大三格” (略) 理技术,资源化利用;规范设施运维管理。要加快落实《河南省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公众参与”的治理体系,确保改造后的设施“建得好、转得开、见实效”,确保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强化环境监督管理。逐步构建以运维单位自行监测为主体、部门监督性监测为主导、社会第三方监测为补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测体系。持续推进对20吨以上的集中 (略) 理设施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三)持续做好未正常运行集中式农村生 (略) 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工作
要持续加大对现有未正常运行的集中式农 (略) 理设施的排查整改,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查明不正常运行的原因:对有改造价值的设施,要因站施策整治提升,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提升成效;对于污水收集率偏低的设施,要完 (略) 建设,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 (略) 日常管理,及时疏通管道,提升污水收集率;对于污水量 (略) 理能力不匹配、出水不达标、设备老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优 (略) 理系统,通过调整参数、改造工艺、维修更换设备等措施,确保设施常态化正常运行;对于年久失修、设施老化、建设年代久远,人口少且居住分散,确实没有运行必要的设施,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未出现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的情况下,鼓励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或根据实际需要将设施(如 (略) 理设施)移 (略) 域合理利用。
四、工作职责划分
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的政策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我县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1.由县政府统筹我县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 (略) 为运维主管部门,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村级组织、农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鼓励以县 (略) 域为单元, (略) 场主体为主具体负责城乡生 (略) 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略) 负责全 (略) 理设施的规划工作、乡镇政府驻 (略) 理设施的运维工作。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推进机制。
3. (略) 监督指导农村厕所粪污及大小三格分散 (略) 理设施的运维。
4. (略) 健全完善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
5. (略) 合理保障农村生 (略) 理设施用地。
6.发改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农村生 (略) 理收费机制、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
7. (略) (略) 负责全县污 (略) 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8.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政府驻地设施和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工作,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运维工作。
9.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巡查、检查、监督等工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组织村(居)民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管护,引导督促新建农房污水有 (略) 理。 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劝阻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或危及设施安全的行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村(居)民应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不影响公共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参与监督公共收集系统 (略) 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有效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杰牵头、市 (略) (略) 负责,成 (略) 、 (略) 、 (略) 、 (略) 、各乡镇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且顺利完成。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运维资金。要逐步加大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利用好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上级项目资金等融资渠道,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采用集中式设施治理污水的村庄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逐步构建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机制,保
障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将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县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五星”支部评选等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环委办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问题交办。对工作进展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确保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健康运行、提质增效。
附件:关于成立新野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关于成立新野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污水
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推动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再上新的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新野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工作机构
组长: 刘 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张 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骆应会 市 (略) (略) 长
卢俊武 (略) 长
齐全伟 (略) 局长
王满星 (略) 长
何 新 发改委主任
陈 阳 (略) 局长
十五个乡镇乡镇长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按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维机制、强化日常督导,全面提升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底,在全县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 (略) 理设施有效覆盖的前提下,生 (略) 理能力明显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略) 目标要求,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三、工作职责
1.工作专班统筹我县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 (略) 为运维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村级组织、农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 (略) 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乡镇政府驻 (略) 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尽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推进机制。
3. (略) 监督指导农村厕所粪污及大小三格分散 (略) 理设施的运维。
4. (略) 健全完善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
5. (略) 合理保障农村生 (略) 理设施用地。
6.发改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农村生 (略) 理收费机制、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政策。
7. (略) (略) 负责全县农村污 (略) 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8.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政府驻地设施和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工作,农村集中 (略) 理设施的运维工作。
9.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巡查、检查、监督等工作,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组织村(居)民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管护,引导督促新建农房污水有 (略) 理。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劝阻影响设施正常运行或危及设施安全的行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村(居)民应做好户用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不影响公共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参与监督公共收集系统 (略) 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谋划,积极推进、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且顺利完成。
二是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乡镇政府驻地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县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专班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问题交办。对工作进展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确保乡镇和农村生 (略) 理设施健康运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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