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略) (略) 关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的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2024-12-26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联系电话:0374-#( (略) 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传 真:0374-# | |||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河南许昌襄城平宝煤业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许环辐审〔2024〕8号 | 2024.12.26 |
(略) (略) 关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的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2024-12-26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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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3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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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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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许昌襄城平宝煤业配套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许环辐审〔2024〕8号 | 2024.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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