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表容县水利局2024年行政执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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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表容县水利局2024年行政执法数据

附件1

广西壮 (略)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表

目 录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 (略) 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七、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统计年度:2024年

填报部门: (略)

填报日期:2024 年12 月25 日


表一

(略) (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撤销许可数量(件)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1

(略)

12

12

12

0

0

2







3













合计

12

12

12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表二

(略) (部门)2024年 (略) 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 (略) 罚实施情况

处罚案件总数

罚没总金额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 (略) 罚

数量

金额

其中

(略) 罚

(略) 罚

(略) 罚

(略) 罚

件数

件数

件数

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万元

1

(略)



4

16.2

1


4













5

16.2

2























3













































合计



4

16.2

1


4













5

16.2

说明:1. (略) 罚实施情况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 (略) 罚决定的数量及金额(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 (略) 罚决定数量)。

2.其 (略) 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略) 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 (略) 罚的,计入相应 (略) 罚类别;并处两种以 (略) 罚的,算一 (略) 罚,计入最重 (略) 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 (略) 罚和其 (略) 罚的,计入明确类别 (略) 罚,如“处罚款,并处其 (略) 罚”,计入“罚款”类别。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略) 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规定 (略) 罚的情形。“ (略) 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 (略) 罚”的规定,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 (略) 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 (略) 罚。


表三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

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

行政

强制

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略) 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 (略) 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

(略)


2










2

2














3



























合计


2










2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 月 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 (略) 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略) 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略) 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略) (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收费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件)

实施数量(件)

收费总金额(万元)

1

(略)

190

751.#


2





3









合计

190

751.#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间实施的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 (略) 统计范围)

2.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表五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

1

(略)

2



3





合计


说明: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表六

(略) (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次数)

其中,涉企行政检查(次数)

1

(略)

11

10

2




3







合计

11

10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 (略) 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不计入行政检查次数。


表七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裁决事项名称

次数

1

(略)

0

2




3







合计

0

说明:

1.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 (略) 的行为。行政裁决事项一般包括土地权属 (略) 、林木林地权 (略) 理、草原权 (略) 理、探矿权勘查范围 (略) 、矿区范 (略) 理、专利侵 (略) 理、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政府采 (略) 理、水 (略) 理、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 (略) 理、水土保持赔 (略) 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等。

2.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裁决的次数。


表八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确认(次数)

1

(略)

0

2



3





合计

0

说明: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对既存在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定,并宣示其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行政确认种类有财产权确认、身份关系确认、行为能力确认、事故责任确认等,如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认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等。行政确认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确认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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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 (略) 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七、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统计年度:2024年

填报部门: (略)

填报日期:2024 年12 月25 日


表一

(略) (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撤销许可数量(件)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1

(略)

12

12

12

0

0

2







3













合计

12

12

12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表二

(略) (部门)2024年 (略) 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 (略) 罚实施情况

处罚案件总数

罚没总金额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 (略) 罚

数量

金额

其中

(略) 罚

(略) 罚

(略) 罚

(略) 罚

件数

件数

件数

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万元

1

(略)



4

16.2

1


4













5

16.2

2























3













































合计



4

16.2

1


4













5

16.2

说明:1. (略) 罚实施情况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 (略) 罚决定的数量及金额(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 (略) 罚决定数量)。

2.其 (略) 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略) 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 (略) 罚的,计入相应 (略) 罚类别;并处两种以 (略) 罚的,算一 (略) 罚,计入最重 (略) 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 (略) 罚和其 (略) 罚的,计入明确类别 (略) 罚,如“处罚款,并处其 (略) 罚”,计入“罚款”类别。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略) 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规定 (略) 罚的情形。“ (略) 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 (略) 罚”的规定,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 (略) 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 (略) 罚。


表三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

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

行政

强制

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略) 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 (略) 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

(略)


2










2

2














3



























合计


2










2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 月 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 (略) 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略) 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略) 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略) (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收费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件)

实施数量(件)

收费总金额(万元)

1

(略)

190

751.#


2





3









合计

190

751.#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间实施的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 (略) 统计范围)

2.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表五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

1

(略)

2



3





合计


说明: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表六

(略) (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次数)

其中,涉企行政检查(次数)

1

(略)

11

10

2




3







合计

11

10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 (略) 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不计入行政检查次数。


表七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裁决事项名称

次数

1

(略)

0

2




3







合计

0

说明:

1.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 (略) 的行为。行政裁决事项一般包括土地权属 (略) 、林木林地权 (略) 理、草原权 (略) 理、探矿权勘查范围 (略) 、矿区范 (略) 理、专利侵 (略) 理、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政府采 (略) 理、水 (略) 理、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 (略) 理、水土保持赔 (略) 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等。

2.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裁决的次数。


表八

(略) (部门)2024 年度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确认(次数)

1

(略)

0

2



3





合计

0

说明: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对既存在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定,并宣示其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行政确认种类有财产权确认、身份关系确认、行为能力确认、事故责任确认等,如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认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等。行政确认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确认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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