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LNG-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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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LNG-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营口LNG-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口LNG-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内容和规模: (略) 起点为仙人岛首站,经中海油上载站,终点为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线路全长27km,管径为D1016mm,设计压力为10MPa,沿线设置3座站场,仙人岛在营口LNG接收站内新建,中海油上载站在中海油辽宁天然气站内新建,盖州压气站为已建大沈线盖州压气站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集团 (略)

联系人:贺主任

联系电话:#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囯潍(北京)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营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营口LNG-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口LNG-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内容和规模: (略) 起点为仙人岛首站,经中海油上载站,终点为大沈线盖州压气站,线路全长27km,管径为D1016mm,设计压力为10MPa,沿线设置3座站场,仙人岛在营口LNG接收站内新建,中海油上载站在中海油辽宁天然气站内新建,盖州压气站为已建大沈线盖州压气站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集团 (略)

联系人:贺主任

联系电话:#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囯潍(北京)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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