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头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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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头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遂环评函〔2024〕93号

(略) (略) 关于遂宁首座万豪酒店

总坪码头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遂宁 (略) :

《遂宁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头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遂宁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 (略) (略) 观音湖圣莲岛尾部,为客运码头,货源主要是酒店游客和观音湖岛上游客。项目于2018年施工完成,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本次评价属于补评。项目不占用(略)域面积,使用码头岸线长度63.5m,总面积约1289.7962m2,其中生态保护红线572.5297m2,设置泊位3个,60客位客运泊位1个,20客位客运泊位2个,为三类河港。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略) 人民政府纪要《研究圣莲岛交通组织及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遂府阅〔2019〕6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 (略) 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头项目占用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合 (略) 的意见》(遂湖湿保函〔2024〕7号)明确项目属于可以保留的有限人为活动,且符合《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遂宁港总体规划(调整)》(2020),原则同意保留该码头。报告书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油污水接收设施,仅配套含油污水应急接收装置,油污水定期由港监部门清运。船舶生活污水经污水泵抽入码头卫生间,与码头生活污水一起接入酒 (略) 理系统,经酒店废水 (略) (略) ,接入圣莲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置船舶检修及加油设施。船舶生活垃圾运送至酒店生活垃圾收集站,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码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码头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岸边建设岸电设施,到达泊位附近改用电源,停泊期间关闭柴油辅机,控制燃料尾气。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对船舶的管理控制和对场界噪声的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制订船舶事故防范 (略) 理方案,明确应急组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 (略) 置、应急保障等内容,强化培训演练,并与政府、相关单位间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 (略) 置,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三、项目排污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略) 船山 (略) ( (略) 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 (略) 船山 (略) ( (略) 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遂环评函〔2024〕93号

(略) (略) 关于遂宁首座万豪酒店

总坪码头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遂宁 (略) :

《遂宁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头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遂宁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 (略) (略) 观音湖圣莲岛尾部,为客运码头,货源主要是酒店游客和观音湖岛上游客。项目于2018年施工完成,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本次评价属于补评。项目不占用(略)域面积,使用码头岸线长度63.5m,总面积约1289.7962m2,其中生态保护红线572.5297m2,设置泊位3个,60客位客运泊位1个,20客位客运泊位2个,为三类河港。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略) 人民政府纪要《研究圣莲岛交通组织及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的纪要》(遂府阅〔2019〕6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 (略) 首座万豪酒店总坪码头项目占用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合 (略) 的意见》(遂湖湿保函〔2024〕7号)明确项目属于可以保留的有限人为活动,且符合《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遂宁港总体规划(调整)》(2020),原则同意保留该码头。报告书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略) 生态 (略) 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油污水接收设施,仅配套含油污水应急接收装置,油污水定期由港监部门清运。船舶生活污水经污水泵抽入码头卫生间,与码头生活污水一起接入酒 (略) 理系统,经酒店废水 (略) (略) ,接入圣莲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置船舶检修及加油设施。船舶生活垃圾运送至酒店生活垃圾收集站,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码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码头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岸边建设岸电设施,到达泊位附近改用电源,停泊期间关闭柴油辅机,控制燃料尾气。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对船舶的管理控制和对场界噪声的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制订船舶事故防范 (略) 理方案,明确应急组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 (略) 置、应急保障等内容,强化培训演练,并与政府、相关单位间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 (略) 置,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三、项目排污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略) 船山 (略) ( (略) 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 (略) 船山 (略) ( (略) 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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