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2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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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2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环境安全科) 传真:(略)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5号 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奥园锦绣华庭供热中心建设项目

泾阳县

(略)

西安 (略)

本项 (略) 泾阳县泾干街道泾河大道与先锋大街十字向北500米西侧锦绣 (略) 内,拟分两期在锦绣 (略) 内建设安装4台2800KW低氮冷凝常压燃气热水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一期、二期的供热中心位于21号楼东侧负一层设备间内,分别建设2台额定出力为2800kW的热水机组。一期换热站位于21号楼东侧负一层设备间,二期换热站位于19号楼西南侧负一层设备间。管网建设内容仅包括热力中心至热交换站的一次回水 (略) ,长度为680m。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73%。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环境安全科) 传真:(略)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5号 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奥园锦绣华庭供热中心建设项目

泾阳县

(略)

西安 (略)

本项 (略) 泾阳县泾干街道泾河大道与先锋大街十字向北500米西侧锦绣 (略) 内,拟分两期在锦绣 (略) 内建设安装4台2800KW低氮冷凝常压燃气热水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一期、二期的供热中心位于21号楼东侧负一层设备间内,分别建设2台额定出力为2800kW的热水机组。一期换热站位于21号楼东侧负一层设备间,二期换热站位于19号楼西南侧负一层设备间。管网建设内容仅包括热力中心至热交换站的一次回水 (略) ,长度为680m。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73%。

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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