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呼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卫生巾70万箱技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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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呼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卫生巾70万箱技改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卫生巾*箱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项目承建单位:净 (略)

项目建设地点:滨海县经 (略) 工 (略)

投资总额:*万元

联系人/电话:于冬雷 *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浓水弃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与浓水弃水一并接管至滨 (略) (略) (略) 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吸水体粉尘、贴PE膜废气、贴卫生纸废气和环氧*烷废气。吸水体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2#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环氧*烷废气经密闭收集进入“三级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贴PE膜废气、贴卫生纸废气产生量较小,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DA003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环氧*烷有组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界环氧*烷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中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以北厂界外扩100m、南厂界外扩55m,西厂界外扩98m,东厂界外扩6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在今后的规划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适当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 (略) 类别3类标准。因此投产后 (略) 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热熔胶废包装、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检测废液、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废实验室用品、制水过滤介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原料包装、废样品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热熔胶废包装、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制水过滤介质、废原料包装、废实验室用品、废样品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检测废液、仪器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废培养基收集后采用灭菌锅进 (略) 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 (略) 置。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 (略)

地址:苏州吴中经 (略) (略) 21号创佳产业园1号楼305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

附报告表:净 (略) 年产卫生巾*箱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项目名称:年产卫生巾*箱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项目承建单位:净 (略)

项目建设地点:滨海县经 (略) 工 (略)

投资总额:*万元

联系人/电话:于冬雷 *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浓水弃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与浓水弃水一并接管至滨 (略) (略) (略) 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吸水体粉尘、贴PE膜废气、贴卫生纸废气和环氧*烷废气。吸水体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2#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环氧*烷废气经密闭收集进入“三级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贴PE膜废气、贴卫生纸废气产生量较小,与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DA003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环氧*烷有组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界环氧*烷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中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需以北厂界外扩100m、南厂界外扩55m,西厂界外扩98m,东厂界外扩6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在今后的规划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适当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声环 (略) 类别3类标准。因此投产后 (略) 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热熔胶废包装、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检测废液、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废实验室用品、制水过滤介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原料包装、废样品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热熔胶废包装、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制水过滤介质、废原料包装、废实验室用品、废样品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检测废液、仪器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废培养基收集后采用灭菌锅进 (略) 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 (略) 置。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 (略)

地址:苏州吴中经 (略) (略) 21号创佳产业园1号楼305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

附报告表:净 (略) 年产卫生巾*箱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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