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组织召开“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略) 丹灶镇丹灶物流 (略) 8号D6-2厂房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项目占地面积11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资金*元,年加工生产模具100吨和易磨损配件100吨。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略)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喷砂粉尘
项目喷砂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工艺粉尘,来源于砂料和工件,主要为金属颗粒物。项目采用负压式喷砂机配备分离装置和布袋除尘系统,使用过的砂料和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在分离装置中进行分离,砂料在喷砂机内循环使用,粉尘被吸入至布袋除尘系统中,未 (略) 理的喷砂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氮化废气
项目所用的氮化剂为60%Ca3SiO5(硅酸钙)和40%C5O4H9N(谷氨酰氨酸)。其中Ca3SiO5为氮化剂的载体,不参与氮化反应。C5O4H9N作 (略) 理的氮源,在高温释放N原子,N原子在高温条件下活性增强,在工件表面形成金属氮化物。C5O4H9N分解的其他C、O、H原子及未固定的N原子,在外界环境中重新结合生成少量的H2O、CO2、N2,这些物质是大气的主要组成成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来自生产过程中主体工程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水平在65dB(A)~85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其噪声经墙体的阻隔, (略) 的边界时噪声值能得到有效的衰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氮化剂、废铝箔、收集的粉尘收集 (略) 回收利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谷小姐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组织召开“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佳纳克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略) 丹灶镇丹灶物流 (略) 8号D6-2厂房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项目占地面积11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资金*元,年加工生产模具100吨和易磨损配件100吨。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略) (略) (略) 排入 (略) (略) (略) 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喷砂粉尘
项目喷砂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工艺粉尘,来源于砂料和工件,主要为金属颗粒物。项目采用负压式喷砂机配备分离装置和布袋除尘系统,使用过的砂料和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在分离装置中进行分离,砂料在喷砂机内循环使用,粉尘被吸入至布袋除尘系统中,未 (略) 理的喷砂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氮化废气
项目所用的氮化剂为60%Ca3SiO5(硅酸钙)和40%C5O4H9N(谷氨酰氨酸)。其中Ca3SiO5为氮化剂的载体,不参与氮化反应。C5O4H9N作 (略) 理的氮源,在高温释放N原子,N原子在高温条件下活性增强,在工件表面形成金属氮化物。C5O4H9N分解的其他C、O、H原子及未固定的N原子,在外界环境中重新结合生成少量的H2O、CO2、N2,这些物质是大气的主要组成成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来自生产过程中主体工程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水平在65dB(A)~85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其噪声经墙体的阻隔, (略) 的边界时噪声值能得到有效的衰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氮化剂、废铝箔、收集的粉尘收集 (略) 回收利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谷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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