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小郭巨石 (略) 工 (略) 理厂一期工程

(略) (略) 六横小郭巨产业 (略) 西侧

浙江舟山 (略) 浙东 (略)

占地面积3.16公顷,设计规模为1.*m3/d,项目采用二 (略) 理+ (略) 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不包括占地范 (略) 输送 (略) 理厂的污水管线以 (略) 理后排水管线及排放口。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1、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2、运输黄沙、石子、弃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必须密闭化。3、文明施工,采取滞尘防护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实体防护挡墙。4、混凝土浇制应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定期洒水,施工建筑 (略) 。营运期: (略) 理单元产生恶臭气体的设施进行加盖收集,废气引至一套“生物滴滤除臭” (略) 理, (略) 理风量*m3/h,尾气由对应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单元等产生恶臭气体的设施进行加盖或密闭收集,废气引至另一套“生物滴滤除臭” (略) 理, (略) 理风量*m3/h,尾气由对应的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废 (略) 理效率不低于80%。食堂油烟经配套的油烟净 (略) 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要求净化效率不低于60%。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1、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送六 (略) (略) 理,不得排入附近水体。2、施工涌水、渗水及废水 (略) 理后,上清液应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如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冲洗等),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3、沉淀池泥浆和沉淀下来的土石及钻渣等作为建筑垃 (略) 置,严禁沿周边水体堆放和直接倾入附近地表水体。4、施工物料堆场合理选址,远离周边水体。营运期:进一步优化设计。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办公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污泥脱水间冲洗水经脱水间沉淀池沉淀后回流到厂内污水提升泵房,进 (略) 理系 (略) 理。做好污水输送管线、污水/ (略) 理构 (略) 域的防渗、防漏、防腐蚀措施。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1、对各类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如包装袋、包装箱等进行回收。2、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开挖施工和土石方工程应避开雨季,同时要做到有序堆放;在填方过程中应注意对所填土石方及 (略) 理,减少水土流失。3、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管理,定点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纳入当地垃 (略) 置系统。营运期:1、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 (略) 置。2、格栅渣、污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转移方式,如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外运后进行综合利用;如属危险废物,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危险固废的性质、转移数量、去向、 (略) 线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前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3、实验室废液、维修废油、废抹布等危废,要求企业设置不小于10平方的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4、实验室废液、维修废油、废抹布应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置。产生的 (略) 回收综合利用。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2、 (略) 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同时使用多种高噪声设备, (略) 部噪声过高。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活动时间,选用低噪声车辆,对难以避免的交通噪声,可采用限速、控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行 (略) 等办法减小噪声影响。营运期:1、采购先进的低噪声设备。2、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削减噪声源强。3、对噪声源强较大的鼓风机房安装吸声材料,对泵房等设置隔声窗。4、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5、加强 (略) 大型车辆的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小郭巨石 (略) 工 (略) 理厂一期工程

(略) (略) 六横小郭巨产业 (略) 西侧

浙江舟山 (略) 浙东 (略)

占地面积3.16公顷,设计规模为1.*m3/d,项目采用二 (略) 理+ (略) 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不包括占地范 (略) 输送 (略) 理厂的污水管线以 (略) 理后排水管线及排放口。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1、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2、运输黄沙、石子、弃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必须密闭化。3、文明施工,采取滞尘防护措施,工地四周设置实体防护挡墙。4、混凝土浇制应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地定期洒水,施工建筑 (略) 。营运期: (略) 理单元产生恶臭气体的设施进行加盖收集,废气引至一套“生物滴滤除臭” (略) 理, (略) 理风量*m3/h,尾气由对应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单元等产生恶臭气体的设施进行加盖或密闭收集,废气引至另一套“生物滴滤除臭” (略) 理, (略) 理风量*m3/h,尾气由对应的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废 (略) 理效率不低于80%。食堂油烟经配套的油烟净 (略) 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要求净化效率不低于60%。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1、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送六 (略) (略) 理,不得排入附近水体。2、施工涌水、渗水及废水 (略) 理后,上清液应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如场地洒水降尘、设备冲洗等),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3、沉淀池泥浆和沉淀下来的土石及钻渣等作为建筑垃 (略) 置,严禁沿周边水体堆放和直接倾入附近地表水体。4、施工物料堆场合理选址,远离周边水体。营运期:进一步优化设计。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区办公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污泥脱水间冲洗水经脱水间沉淀池沉淀后回流到厂内污水提升泵房,进 (略) 理系 (略) 理。做好污水输送管线、污水/ (略) 理构 (略) 域的防渗、防漏、防腐蚀措施。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1、对各类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如包装袋、包装箱等进行回收。2、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开挖施工和土石方工程应避开雨季,同时要做到有序堆放;在填方过程中应注意对所填土石方及 (略) 理,减少水土流失。3、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管理,定点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纳入当地垃 (略) 置系统。营运期:1、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 (略) 置。2、格栅渣、污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转移方式,如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外运后进行综合利用;如属危险废物,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危险固废的性质、转移数量、去向、 (略) 线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前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3、实验室废液、维修废油、废抹布等危废,要求企业设置不小于10平方的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4、实验室废液、维修废油、废抹布应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置。产生的 (略) 回收综合利用。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2、 (略) 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同时使用多种高噪声设备, (略) 部噪声过高。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活动时间,选用低噪声车辆,对难以避免的交通噪声,可采用限速、控制鸣笛、合理安排运行 (略) 等办法减小噪声影响。营运期:1、采购先进的低噪声设备。2、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削减噪声源强。3、对噪声源强较大的鼓风机房安装吸声材料,对泵房等设置隔声窗。4、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5、加强 (略) 大型车辆的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