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昱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昱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昱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拟作出郑 (略) 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 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郑 (略) 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 (略)

郑 (略) 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

(略) (略) 城关镇高沟村13组

河南聚力 (略)

郑 (略) 租用城关镇高沟村现有厂房1404.74平方米建设。主要设备:筛分机、摇床、压滤机、搅拌机、烘干机、制粒机、制棒机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石墨粉、食用玉米淀粉等)一筛分一摇床分选一脱水一搅拌一制粒或制棒一烘干一包装一成品。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摇床分选、脱水及压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摇床分选、脱水及压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20m3)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筛分、分选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沉淀池(5m3)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 (略) 化粪池(30m3)处理,定期用吸粪车抽走,用于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①投料、搅拌、制粒、制棒、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②烘干废气。投料、搅拌、制粒、制棒、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旋风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然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经1套“冷凝除雾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源值在75~85dB(A),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沉渣;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窗口)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昱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拟作出郑 (略) 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 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郑 (略) 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 (略)

郑 (略) 年产1500吨石墨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

(略) (略) 城关镇高沟村13组

河南聚力 (略)

郑 (略) 租用城关镇高沟村现有厂房1404.74平方米建设。主要设备:筛分机、摇床、压滤机、搅拌机、烘干机、制粒机、制棒机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石墨粉、食用玉米淀粉等)一筛分一摇床分选一脱水一搅拌一制粒或制棒一烘干一包装一成品。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摇床分选、脱水及压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摇床分选、脱水及压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20m3)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筛分、分选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沉淀池(5m3)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 (略) 化粪池(30m3)处理,定期用吸粪车抽走,用于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①投料、搅拌、制粒、制棒、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②烘干废气。投料、搅拌、制粒、制棒、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旋风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然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经1套“冷凝除雾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源值在75~85dB(A),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沉渣;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