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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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略) 牛店镇张湾村

河南省 (略)

项目 (略) 内进行改建,将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新增颚破机和其他环保辅助设施;改建完成后,厂区产能不变。

1、废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回用于洗车;职工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原料库物料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给料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磨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生产环节物料输送落料点产生的粉尘,成品堆存、装车产生的粉尘。

(1)给料筛分、破碎、筛分、磨碎、物料输送落料点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给料预筛机三面围挡加顶,连接集气管道,落料口与皮带输送机相连;颚式破碎机给料机三面围挡加顶,颚式破碎机整体密闭,顶部设集气管道,落料口与皮带输送机相连;筛 (略) 域二次密闭,振动筛、磨碎机整体密闭,顶部设集气管道;振动筛、磨碎机与输送皮带 (略) 设集气罩;上述工序粉尘经风机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原料库物料堆存、装卸和成品堆存、装车产生的粉尘:生产车间、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次改建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和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为90~9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洗车沉淀池底泥收集后暂 (略) 内1座10m2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窗口)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关于拟作出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略) (略) 关于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

(略) 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略) 牛店镇张湾村

河南省 (略)

项目 (略) 内进行改建,将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新增颚破机和其他环保辅助设施;改建完成后,厂区产能不变。

1、废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回用于洗车;职工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原料库物料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给料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磨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生产环节物料输送落料点产生的粉尘,成品堆存、装车产生的粉尘。

(1)给料筛分、破碎、筛分、磨碎、物料输送落料点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给料预筛机三面围挡加顶,连接集气管道,落料口与皮带输送机相连;颚式破碎机给料机三面围挡加顶,颚式破碎机整体密闭,顶部设集气管道,落料口与皮带输送机相连;筛 (略) 域二次密闭,振动筛、磨碎机整体密闭,顶部设集气管道;振动筛、磨碎机与输送皮带 (略) 设集气罩;上述工序粉尘经风机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原料库物料堆存、装卸和成品堆存、装车产生的粉尘:生产车间、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次改建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和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约为90~9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洗车沉淀池底泥收集后暂 (略) 内1座10m2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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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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