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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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环辐【2024】12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略)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 (略) 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改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一横街 (略) (略) 体检楼负一层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拟购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设备参数:一般模式最大能量6MeV、剂量率600cGy/min;FFF模式最大能量6MeV、剂量率1400cGy/min),属于医用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18.(略)元。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30日内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将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 (略) 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按照规定上报。

(六)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辐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2月30日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略)


新环辐【2024】12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略)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 (略) 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改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 (略) (略) 一横街 (略) (略) 体检楼负一层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拟购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设备参数:一般模式最大能量6MeV、剂量率600cGy/min;FFF模式最大能量6MeV、剂量率1400cGy/min),属于医用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18.(略)元。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30日内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将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 (略) 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按照规定上报。

(六)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辐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2月30日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略) 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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